第144章 检察院抗诉(1/3)
华国的审判程序,采取的是二审终审的制度。
即一审判决之后,并不会立刻执行判决,只有当事人明确的表示接受判决不再上诉之后,才会执行一审判决的结果。
要是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当庭或者十五日之内提出上诉请求。
当事人提出上诉请求之后,法院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重新审判,或者驳回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二审的判决即终审判决,在二审判决宣布的那一刻,判决结果就立即生效。
但是这也并不是说当事人就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了。
如果不服二审判决,并且有合理的理由或者证据,证明判决结果有问题,那么还是可以向本院或者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的。
不过为了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在二审申诉中,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才行,否则法院还是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一般大部分的人,认为到了这一步之后,判决结果就已经定了,再也没有办法改变了。
但是其实不是这样的。
在二审申诉被驳回之后,其实还是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再审的,不过并不是继续向法院申诉。
继续向法院申诉,大概率还是会被驳回。
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检察院、法院、以及警察部门,三者虽然都属于是政法系统,但是各自负责的职能却并不相同,甚至还有互相制衡的意思。
警察部门一般负责治安处罚、刑事侦查、交通边防等公共安全的维护和管理。
法院则主要是负责审判,包括民事审判、刑事审判、以及行政审判等。
而检察院,一般负责司法监督、刑事案件的公诉、体系内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侦办和起诉等等。
简单的来说,就是警察部门负责抓,但是不能随便抓,必须要检察院批准之后,才能对嫌疑人进行抓捕;
警察部门侦查抓捕之后,并不能对嫌疑人进行任何的审判,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而法院判决之后,又必须接受检察院的监督,以确保审判结果的公平公正。
所以,在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哪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