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绝秘档案(1/2)
这些年里,华夏大地正处于动荡不安的历史时期,政治腐败与民生疾苦交织在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的复杂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官员以权谋私、大肆贪腐的案件屡屡出现。
1933年,时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的黄郛(负责对日妥协交涉,如《塘沽协定》),被举报挪用华北政务专项经费,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铁路、矿产特许权。因涉及对日外交敏感事务,蒋介石以“顾全大局”为由压下调查,黄郛仅被申斥。
四川军阀刘x等以“剿共”名义向中央索要军费,实际将40款项用于扩充实力和个人挥霍。而蒋委员长默许截留以换取地方军阀对中央名义上的服从,形成“腐败换忠诚”潜规则。
1934年,蒋委员长嫡系陈诚主持的庐山军官训练团被揭发军需采购价格虚高(如棉被报价是市价3倍);训练器材采购涉及陈诚妻弟操控的皮包公司。蒋以“非常时期需维护军队威信”为由叫停调查,仅撤换2名后勤科长。
铁道部长顾孟余被指控在浙赣铁路招标中向德国礼和洋行泄露标底;收取工程款5作为“顾问费”(约合20万银元)。上海《申报》连续揭露,引发知识分子抗议,但最终因汪精卫派系庇护,顾孟余仅调任闲职。
在当时,军政一体化贪腐,60以上案件涉及军队系统,如陈济棠在广东以“国防捐”名义敛财,年贪污额达300万银元。
蒋系“系”把控党务系统,通过党费、特务经费洗钱;孔、宋财阀集团垄断外汇、国债操作。
监察院于1931年成立后,1933-1934年共收到647件贪腐举报,仅立案23件,最终定罪率为0。
这些情况让党国付出了惨痛的经济代价:1934年国民政府财政赤字达12亿银元,其中30源于贪腐造成的税收流失。
同期我《红色中华》报统计称“国统区县级官员95涉腐”,成为发动土地革命的重要宣传武器。
美国驻华大使詹森报告直言:“南京政府的腐败程度,已超过晚清最黑暗时期。”
这些案件反映出民国贪腐的本质是制度性溃败——以蒋为核心的统治集团将腐败作为维系权力网络的工具,最终加速了政权合法性的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