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鹿肉(3/6)
鹿似乎是知道汪达心里在想什么,他将嘴中的一棵野菜吃掉后说:“我是兽人,不是动物。不用在意我的看法。”
他在撇清兽人和动物的区别。
瑞文西斯指着他笑着:“瞧你那样子,汪达。我们当然提前问过麋鹿能不能吃,他说不介意我们才做的。不然麋鹿现在就要抱着他的饭跑到楼上去吃了!”
汪达:“这样啊……”
乐伊思歌德询问正在抱着鹿排啃的傅尔哈:“听说你们食肉兽人绝对不会吃动物的头和尾巴。这是有什么讲究吗?”
麋鹿是肯定问不出来的,从小到大他一直吃素。
傅尔哈又放下鹿排,用手帕擦擦嘴上和手上的油污,看上去很郑重。
“很久之前,兽人还被其他人种当成奴隶时,有些奸诈的奴隶主为了尽可能的节约喂养奴隶兽人的成本,会专门买便宜的食草兽人杀了然后用他们的肉喂养食肉兽人。而兽人的身体都带着显眼的人形特征,所以那些食肉兽人看到同胞的躯干和四肢都能辨认出来,宁愿饿着也不愿意吃掉同胞的尸骸。”
这打破了汪达一贯的认知。
在他的潜意识里,食肉兽人和食草兽人的关系,就像大自然的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一样,是捕猎者和被捕猎者、上位者和下位者的关系。
对哦。
兽人首先是有独立人格的人,然后才是有野兽特征的兽。
坏了,自己的思维似乎和那些无耻的奴隶主一样了。
“但头和尾巴就分不出来。我们兽人的头和尾巴与动物一模一样,这些也有少量的肉。”
李时雨听到这里,就已经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奴隶主找到了这个规律,就将食草兽人的头和尾巴丢给食肉兽人吃。一开始谁都没看出来,后来有兽人无意撞见这个现象,从那时候开始食肉兽人内部就有个规定,哪怕饿死也不能吃动物的头和尾巴,因为分不清到底是同胞的脑袋还是野兽的脑袋。”
乐伊思歌德点头:“原来这背后是这么一回事。”
他们在奴隶时期为了保住身为人最后的尊严。
麋鹿也是第一次知道在食肉兽人间有这么一个传统。
“所以这个习惯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