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大事(二)(1/3)
税龙森是绝对不能不收的,它不仅是供养管理层的重要经济来源,更是调节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力手段,同时也是政权稳定的象征。
为了更好地管理税收,龙森借鉴了后世的分税制,将税收进行垂直管理。具体来说,就是由县里提供税源,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这样一来,既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又能保证税收的顺利征收。
在税收分配方面,龙森做出了明确规定:六成税收转交县里,用于日常运行和各项开支;其余四成则上缴。这种分配方式既能保证县里有足够的资金维持运转,又能为上级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
在农业税收方面,龙森将计税依据放在了土地上。毕竟,在这个时代,土地是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主要的税收来源。因此,龙森将农业税额定为两成,虽然这个比例看起来较高,但考虑到土地的重要性,也是合理的。
然而,龙森的税收重点并不仅仅局限于农业税,他更加注重商税的征收。商税又细分为农产品商税和其他商税。其中,农产品商税被定为半成,这一举措旨在鼓励大家将农产品拿出来进行交易,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的繁荣。
此外,龙森还特别规定,如果农民将农产品卖给乡里的粮站,可以享受同比例的免税政策。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利益,也能促进粮站的发展,实现双赢的局面。
工业商税仅为三成,且征收环节仅限于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则不再征税。相较于后世,这一税率并不算高。在后世,工业产品的税收往往高达百分之四十,甚至某些特定产品的税率可达到百分之百。
此外,对于进出境内的商品,政府采取了在边境设卡收税的措施。然而,进入境内的商品可享受免税待遇,而出境的商品则需缴纳高达五成的税款。这样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物资进入国内市场,同时控制物资的外流。毕竟,在这个时代,物资相对匮乏,根本无需担忧会遭遇倾销的情况。
龙森深思熟虑后,毅然决然地决定取消徭役制度。他对徭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发现这种制度存在诸多弊端。
首先,徭役容易造成生产资料的浪费。由于各家各户的劳动力不均衡,一些家庭可能拥有较多的劳动力,而另一些家庭则可能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