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5章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4/4)
定的承诺函》
致:甬江市人民政府、甬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贵市发行的“2016年第一期甬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该债券”),我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成功认购后,为消除市场误解,体现长期投资决心,郑重承诺如下:
在我司作为该债券登记在册的直接持有人的整个期间内,我司保证不会以该债券作为唯一或主要基础资产,向申城证券交易所、鹏城证券交易所等公开市场申请发行任何形式的资产支持证券(ABS)。
我司深知信用为本,必将恪守此承诺。
承诺方: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牛幢
2016年9月17日
方青叶快速扫完全文,笑了笑,语气却有些冰冷:“王市长,我毫不客气地说——这份承诺函,在法律上是一张废纸,在道德上更是一种挑衅!”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