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老莫(投月票可抽奖)(1/9)
第617章老莫(投月票可抽奖)
丁莫有,今年四十一岁。
武光市清源县人。
八七年六月,因持械殴打同村村民常桂斌,犯故意伤害罪被捕。
犯罪动机系案发两日前的晚上,常桂斌醉酒后误闯丁莫有家中,并当著丁莫有女儿的面,对丁莫有的妻子孟秀萍实施了强奸,期间对孟秀萍及其女儿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殴打。
由于丁莫有的工作是渔民,需经常跟随渔船出海捕鱼,因此会间隔性地长期不在家。
回家后的丁莫有得知真相后,立刻手持榔头冲进常桂斌家中,对其进行了长达二十分钟的殴打。
后见常桂斌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下身血流不止,才因害怕仓皇逃离。
常桂斌经抢救,保住了一条命,伤情鉴定为重伤,生殖器严重受损,丧失性功能及生育能力。
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组织警力,全力搜捕丁莫有。
八七年的时候,交通极其不便利,主要的出行方式就是公交车和自行车,根据目击者描述,丁莫有逃跑时没有骑自行车,而是步行逃离的。
警方当时立刻把控住了离开武光的各个交通要道,防止丁莫有外逃。
结果搜了一天一夜,警方拉开的大网里连丁莫有的影子都没发现。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所有警察满城找这个丁莫有的时候,丁莫有居然跑到市中心的市公安局自首了。
这起案子就是钟鸣负责的,当时他还是刑侦支队的负责人,距离他女儿的悲惨遭遇还有四年。
丁莫有的案子,很简单,犯罪事实清晰,犯罪动机明确,常桂斌的家人和邻居也都目睹了整个犯罪过程。
这起案子需要重点查的,其实是常桂斌的犯罪事实。
农村人对这种事情是相当避讳的,很多被强奸的妇女往往因为害怕遭人非议而选择隐忍。
所以孟秀萍当时没有报警,丁莫有回来后她也没说。
是丁莫有发现自己五岁的女儿丁玲玲脸上有伤,追问之下女儿说妈妈被坏人欺负了,丁莫有才问出来的。
因为丁莫有知情后没有选择报警,常桂斌也没有继续实施侵害,因此他的殴打行为属事后报复伤害,不构成正当防卫。
故而需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到七年。
由于丁莫有有自首情节,加上钟鸣觉得丁莫有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有悔过思想,最后法院实际判了三年。
丁莫有在狱中表现良好,争取到了半年减刑,于九零年年初,刑满释放出狱。
反倒是这个常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