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获得爵位的希望(3/3)
军功人头产生极大的渴望。
秦越人注意到周围几名戍卒的神情,心里一凛,喟叹道:“难怪只有秦国能够一统六国,在商鞅变法下设立的军功爵制度,把秦国上上下下变成一个渴望杀戮的机器。”
“其他各国还是旧贵族的制度,还是充斥着阶级固化,六国焉能不亡!”
秦越人苦笑一声,深刻体会到军功爵的可怕。
他在现代接受了将近二十年的教育,穿越过来短短一段时间,就被军功爵制度给同化了。
可见大秦制度的惊人之处。
“不过嘛”
赵亥闷闷不乐的说道:“官寺给出的赏赐虽说丰厚,却有两个严苛的要求,一个是生捕,一个是群盗。”
生捕就是活捉。
抓到活的才有赏赐。
群盗是指按照《盗律》,五人以上的团伙作案,被视为严重威胁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盗贼的人数必须达到五人,才能算是群盗。
秦越人心里一沉,明白了赵亥的意思,只有抓捕了团伙作案,才会获得斩首二级的丰厚赏赐。
即便是在后世,组成人数众多的团伙,几乎都是刘华强、张子强那种级别的悍匪,有胆子抢银行,或者绑架富豪。
难怪,给出斩首二级的赏赐。
果然,就在赵亥说出群盗两个字以后,除了秦越人以外,屋舍内几个马蹄灶旁边的戍卒,全都露出了畏惧的神色。
怂了。
“有群盗!”
就在这时,传舍外面出现了一声凄厉的呼喊:“黥夫抢了骊山工室的铜器,快些抓住他,不能放跑了此人!”
秦越人霍然起身,拔出腰间短剑,冲进了屋外的大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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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秦律对于诽谤与妖言罪惩罚很严重,只要在公开场合构成‘诽谤’或‘妖言’。
例如卢生等人私下议论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被以‘妖言乱黔首’罪名坑杀。这类犯罪通常处弃市(公开斩首并且暴尸),更严重甚至是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