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午未闻钟」

第三十七章 身患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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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身患重病(3/3)

,形容很是狼狈,流了很多鼻血,连前襟都染上大片,他看上去有些苍白无力,虚弱地坐在地上,连站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喂,你还真是个软脚虾啊!别装死,我们可没怎么着你。”高个青年显然有些害怕,不敢再动项言瑾,只把他刚从酒楼买来的酒菜一脚踢翻,又狠狠踩了几脚,这才带着人迅速离开了。

那酒菜的香味很快蔓延开来,原本几近空无一人的街道上,不知从何处蹿出几个蓬头垢面的乞丐,也顾不得被人踩过的饭食有多脏,抓起来就狼吞虎咽地连菜带沙土塞进嘴里。

不一会儿,地上连个菜叶子都没剩,乞丐做鸟兽散。

李闻溪压抑住自己也想冲过去抢食的冲动,连忙快步离开这是非之地。

等到她拿着当衣裳所得的几个钱,再原路返回时,项言瑾已经不在原地了,地上残留着的,除了菜汤酒水,还有一片不小的血迹。

乖乖,如果不是当时她就在现场,看得很真切,他仅仅是流了鼻血,肯定会怀疑有人在此地受了很重的伤。

啧啧,贵公子还真是羸弱,项家不是武将世家吗,怎么养出来的公子这么不禁打?

再次睁眼,天已经亮了,冬日里天亮得晚,李闻溪知道再不起,她就要迟到了。

最近几个月吃食上没被亏待,她的身材曲线已经隐隐有发育的趋势了,每次穿衣前,都得在胸部裹上一层,很是麻烦。

等她穿戴整齐,踱出卧室,就看到方士祺在院里练拳,他手上的绝对是真功夫,在他挥拳的同时几乎能听到破空声。

年约六旬的老者尚且有如此力道,相比之下,项言瑾那些还真可以算花拳绣腿。

啧,人都没了,自己还讲死人的是非,多少有些不地道了。

她匆匆吃过早饭,不理会方士祺满眼不赞同的注视,走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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