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我就是宙斯!」

第三百零六章 神圣正义秩序,当前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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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神圣正义秩序,当前的「漏洞」(2/5)

论什么样的智慧,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都是那般的无力。

神与凡,是绝对不同的,有著绝对的本质差距。

这个差距,甚至不只是在生命层次,也包括双方所享有的「权益」。

在神王陛下的神圣正义秩序之下,神性生命,是可以以凡灵生命为食的。

因为凡灵本身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诸神而存在的。

那么作为诸神神性与神力衍生的存在,自然也是天然凌驾于凡灵之上。

神王的神圣正义秩序,神圣十二律,是不允许神祇之间随意互相开战,也不允许神祇随意去破坏这个世界。

但是,对于那些低等的神性生命,甚至是那些智慧都比较低下的神性生命,其管理是比较松的。

毕竟,也不能不让人家吃喝吧。

他们没有资格去享受奥林匹斯的神酒与仙馔,那吃点凡灵,也是天经地义。

只要不是随意的破坏,不是肆意的杀戮,不去搞各种灭绝。

只是为了吃饱喝足、吃好喝好,那这,便不属于触犯神王陛下的神圣正义秩序。

在之前,这样的规定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目前,这里面就有一个比较大的漏洞了。

这是在人类出现之后,才有的。

那就是,秩序目前没有区分「高等智慧生命」与「低等智慧生命」。

秩序所区分的,仅仅是「神性生命」与「凡灵生命」。

这就意味著,在原则上来说,神性生命去「吃」人……

是不违法的。

因为人类再怎么拥有智慧,可从他们的本质上来说,依旧是属于凡灵生命。

在人类诞生之前,对于广袤大地上那些低等的「神性生命」而言,想要尝尝「智慧生命」的味道,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简直是痴神说梦。

一则,是受神王陛下的神圣正义秩序约束,神祇之间不得随意杀戮开战,这一点是囊括所有神性生命的。

二则,是大家伙基本都沾亲带故,基本上都有后台,没点出身的,那能成为神性生命吗?谁也不好做得太过分。

三来,那些只是因为神力影响而诞生的低等神性生命,有很多也并不具备真正的「高等智慧」。而在神性生命之中,真正具有高等智慧的存在,往往又都不太好惹。

但是,人类的出现,完美地填补了这个「生态位」的空白。

要知道,真正的智慧,会像光一样吸引目光。

人类既然可以吸引到奥林匹斯诸多大神的注意,那自然更是可以吸引到,那些生活在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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