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灾就没有正常的」

第385章 我要我太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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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章 我要我太爷爷!(3/6)

连老天师这么多年都没有追究。那是为了张楚岚?

一定是为了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崽子!

王静渊的出租屋内,他坐在一台电脑前,手里捧著一杯芋泥波波。

「二壮,干得漂亮。」

【高二壮:那当然,姐们儿出手,一个顶俩。不过你确定这样有用?就发个帖子,能把他怎么样?】

王静渊咧嘴一笑:「急什么,这只是第一波。」

【高二壮:那第二波是什么?】

王静渊掏出手机,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喂,风会长,忙不忙?」

风正豪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带著一丝笑意:「王先生,我看了那个帖子。精彩。」

「精彩的在后面。」王静渊吸了一口芋泥:「你那边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风正豪的声音稳得很:「前些日子,我出人又出力,以天下集团的资金与资源,也是出了不少血。

并且我还与王家成立了不少合资公司。股东就是星潼与王并以及王家的一些小辈,而且王家的人占据了压倒性的股权比例。」

之前在贸易公司当牛马的经历,让王静渊还是稍微懂些商业法的。

「贷款没?」

「……贷了。」风正豪没有想到王静渊居然能瞬间抓住核心,微微有些错愕。

「法人代表是谁?」

「王家的人。」

虽然有限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几乎必然要求法人代表及大股东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一旦公司资金链断裂,债权人可以直接穿透公司面纱,向个人追索债务,直至其个人破产。

法人代表是公司行政、环保、劳动等合规事项的第一责任人。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首要追责对象都是法人代表。

如果法人代表具有实权,且年轻气盛,缺乏管理经验,极易在经营决策中踩中法律红线。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就是法人代表和大股东,将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风家故意在业务中留下隐患,或诱导公司进入灰色地带,最终由作为法人代表和决策者的王家子弟承担刑事责任。

想到这些,就连王静渊都忍不住叹了口气,然后继续问道:「要是我猜得没错,你帮王家成立的那些公司,该不会恰好可以形成一条可以互补的产业链吧?」

「呵呵,王先生真是慧眼如炬。」

虽然在异人界,风正豪只是一个新晋十佬,家族也是人丁单薄,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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