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从边军开始覆明灭清」

第398章 天下只有天良发现之个人,无有天良发现之阶层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第398章 天下只有天良发现之个人,无有天良发现之阶层(5/6)

并周遭州县,推行追赃助饷、清丈田亩、公审诉冤、均田平赋诸政。」

「六月丙寅,中军参将曹二,呈五县清查初录于王前。」

「五县者,乃温江、郫县、崇宁、新繁、灌县。」

「此五县为成都府上县,都江堰灌区膏腴之地,物阜民丰。」

「今查,五县下辖九十八乡,共有地主两千六百七十九户,其家眷、亲族、仆役等,共计一万三千八百七十二人。」

「此两千余户地主中,经百姓首告、邻里指证、帐册查对,有明确罪恶行迹者,计八百六十九人。」

「其罪行概类如下:「一、私设公堂,擅用笞、杖、枷号等私刑,致死致残佃户、雇工、债户者;」

「二、强夺民田,伪造契据,或趁灾荒低价强买,逼令卖田者;」

「三、放纵家奴、勾结胥吏,欺男霸女,奸淫佃户、佣工妻女者;」

「四、高利盘剥......五、遇灾闭......六、干涉词讼...

「据案犯供述、百姓诉状及乡邻佐证:」

「五县之内,直接被上述地主及其家奴杀害之佃农、债户、奴婢等,计一千五百三十二人。」

「被逼租、逼债、迫害而自尽、病饿致死之百姓,计三千五百二十三人。」

「被地主及其子弟、豪奴奸淫之妇女,计五百三十四人。」

他翻过一页,纸张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在寂静的大厅中格外清晰:「另录要案示例:」

「郫县地主秦伯庸,为人苛酷,惯以私刑处置佃户,仅本人亲手或下令杖毙、沉塘者,即有二十一条人命。」

「灌县豪绅邱义信,为霸占山林水利,多次纠集家奴、伪做匪类,杀害山民、农户,累计七十二命,其中有一户七口,被其纵火活焚于宅中。」

「温江县永安乡下河村,全村二百三十四户,被地主构陷坐监者,有一百一十二户。」

「五县之中,被迫送掉、卖掉亲生子女之户,有九百三十二户.

「7

「够了!」

卢象升猛地低吼一声,打断了庞经年。

他起初还能强自镇定,但听著听著,他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苍白,呼吸更是逐渐粗重,双手不自觉地颤抖著。

这些数字背后,是多少破碎的家庭,含冤的孤魂。

卢象升自幼熟读圣贤书,相信人性本善,也相信礼教风化。

在他的意识里,士绅阶层不仅是地方的基石、更是教化的表率。

可今日听罢,他不禁开始扪心自问,这个吃人的阶层,真的是自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

大明:从边军开始覆明灭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