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627」

第331章 朱由检的屠刀,充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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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朱由检的屠刀,充能完毕(2/7)

政司来搞定地方财税的事情,简直是小瞧了明朝的体制。

一不好意思,我大明不止财税体系混乱,地方官职体系,其实也是混乱的~

再说时弊。

地方上的财税问题,从来也不仅仅是财税本身。

它牵扯到藩王、军卫、海寇、土贼、土司等一系列问题,错综复杂,盘根错节。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地方上多有盗贼出没,劫掠商旅,盗抢耕牛。

那么这盗贼是哪里来的?都是活不下去的百姓吗?

有些地方确实是,但在更多的地方,不是。

多数地方的盗贼,是起源于地方卫所。

尤其是在卫所与民田交接的地方更是如此。

这个道理,其实就和省份边界容易滋生盗贼是一样的道理。

军户之盗贼,借著军尸体系与民政体系的隔离,在大明的腹地中心,获得了类似省份边界一般的地利。

而要解决这种军卫盗贼,靠一个布政司根本玩不转,必须联动地方军镇、都指挥司、

按察司一起来剿,来治。

盗贼尚且如此。

那些藩王、海寇、土司、豪强等等,就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麻烦。

最后,就是官场。

督抚,虽然没有明确品级,但其实属于中央架构,直接向皇帝汇报。

各地的督抚,历来是要参与京察,一同与两京官员受考核的。

因此,所有督抚,要么是加侍郎、尚书衔,要么就是加都察御史衔外派。

事权范围极大,足够有心人大展拳脚,成就功业。

而布政使司,哪怕是从二品的大员,也只是个地方官。

处处受限不说,事权范围更是太小。

总而言之,前途不够亮!

所以,原本考选十三省布政使的项目,推进到一半,就陷入了举步维艰的泥沼。

纵然朱由检强行收窄了新政官员的名额,试图将旧政官员中那些有野心、想往上爬的人,逼到十三省这条路上来。

但见效依然寥寥。

这帮官僚精明得很。

他们要么想尽办法留在京城各部做事,走事功加红的稳妥渠道。

要么就提前活动,到处走门路,打算在永昌二期的新政中,在北方各省谋一个巡查小组的职位。

上面这两条途径,都是能够绕过地方实事资历要求,而进入新政的门径。

比起远离中央的「十三省布政司」这条路,著实要好上太多了。

而且就算真的有人愿意去地方做事。

山西、山东、河南这三个省的优先级,也远远高于陕西。

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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