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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只是略微出手,便已是你这个分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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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只是略微出手,便已是你这个分段的(5/9)

道出想法,随着她的讲述,哥伦布也笑着点起了头。

“噢伊莎,这其实就是我让你不要着急的原因。”

“因为一个人的价值是从多个方面体现的,除了自身实力外,它也受环境影响……”

虽然哥伦布让伊莎贝拉等一等时并没有考虑到华纳和迪士尼的内部问题,但这并不重要对吧?因为俗话说得好,大多数人拿到的薪资和他们的能力是没有关系的。

只要你的工作没有不可替代性,那你拿到的最高薪资便是换人成本的最低下限。

只有当你的存在极具稀缺性时,你才能收获到与能力相匹配甚至是高于能力的薪资。

就比如说,按照正常情况,一个影视项目的剧本创作人拿的都是固定收入,你觉得自己写的剧本值五十万,制片方只给你四十万,你觉得没问题,能接受,那这笔交易就结束了。

但,当华纳和迪士尼都要业绩时,被他们两家同时看中的人不就好叫价了吗?

例如,不要固定价码,就要票房分红。

哪怕最后只能谈到百分之一,甚至是百分之零点五,那都比直接卖剧本来的划算。

再比如说,绝大多数的时候,剧本创作人在制片厂面前是无法保留版权的。

也就是说,所有的剧本交易都是一锤子买卖,只要你收了制片厂的钱,那版权就归制片厂了,接下来,不管制片厂是修改也好转卖也罢,那都和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里面最经典的例子就有詹姆斯·卡梅隆,就算当年投资《终结者》的人是他的女友,并且对方后面还成了他的老婆,在投拍《终结者》时,对方也还是把版权拿走了。

还有《小鬼当家》这个项目。

剧本是约翰·休斯写的,但随着交易的达成,版权便落到了福克斯的手上。

就算约翰·休斯觉得整个项目做到‘2’就行了,但当福克斯想要继续开发时,约翰·休斯也只能给人家继续写剧本,而当他真的不想再写了时……

Ok,那我们就说再见吧。

我找人写。

当然了,以上这些那只是海量常态啊,圈子里还是有意外的。

例如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便手握自己所有项目的版权,《星战》《夺宝奇兵》《回到未来》《侏罗纪公园》……这些项目的版权都在他们自己的手上。

影业公司想要开发?

那得经过他们的同意。

环球觉得《回到未来》很棒?想要继续往后拍?

可我觉得三部正好。

什么?你们现在不追求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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