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2章 激情杀人与谋杀!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第2章 激情杀人与谋杀!(3/6)

想给案子定性吧。”

“没错。”王超点点头。

徐良噎了一下,没想到对方这么老实,但还是开口:

“以我的视角来看,激情杀人与谋杀两者都有。”

“为什么?”

王超好奇了,将手里的笔记本放下。

激情杀人,就是情绪上头,脑门一热的杀人。

常见有口角发生冲突后,脑子一抽提刀给对方剁了。

谋杀便是针对性,有计划的将人杀害。

“怎么还能同时具备两者?”王超疑惑道。

“可以的,但更偏向激情杀人.或者说是极特殊的激情杀人。”

徐良抽出纸巾擦了擦嘴上的油,继续道:

“激情杀人的核心特点是什么你知道吗?”

王超摇摇头。

“情绪,激情杀人的核心特征便是:短时间的情绪失控。”

徐良开口道:

“谋杀的特点则是,有目的有规划的杀掉一个人,其动机往往会被隐藏。”

“但无论什么动机,谋杀需要思考来制定计划,思考就得冷静,只要不被情绪支配,大多人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所以,谋杀所具备的特征通常为:线索隐蔽,尸体会被藏起,不易案发,凶手行踪消失。”

说完。

徐良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一堆警察所在的案发现场。

“而这起案子呢?”

王超若有所思道:“尸体在大马路上,杀人手法较为粗暴。”

所有谋杀,都极力往完美犯罪靠拢。

但,真正的完美犯罪是

不出现在警方视野中!

也就是不立案!

举个例子。

你杀了人,布置巧妙的现场,随后警察到现场与你斗智斗勇;又或是你杀了人,但警察压根不知道死了人

两者对比,你觉得哪个案子的你更可能会被抓?

所以,谋杀制定计划的本质目的还有另一层。

避免案发!

就算案发,也要让案子变得不像谋杀而是自然或是意外死亡!

相对应,若是碰上藏尸,毁尸,灭迹,抛尸等,大多都是谋杀案,少数才是激情杀人。

眼下这案子不一样,只要天一亮,不说三四点,最晚六点不案发,徐良敢跪下来给凶手磕两个!

“从现场来看,我猜你们警方.”

“应该会以监控内容断定双方相识,以此给案子定性成谋杀案对待。”

“并且会认定死者被身边人亲手杀死,嫌疑人大概会从社交圈里找!”

徐良忽的开口询问,说出警方遇谋杀必做的三板斧。

“但,我反问一下,谋杀的核心就是杀掉目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

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