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357章 逻辑对冲!【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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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逻辑对冲!【求月票!】(5/6)

的结果」,而扣响扳机后的受害者死亡,才是意外!」

「很明显,这并不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其次,我方请问,司法中所判定间接故意杀人,指的是否是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所做出的行为!?」

「而联合案情...我方受害者是否意识清晰!?」

黄仁面色一动。

他好似已经知道了徐良要说什么。

当即。

公诉方有检察官沉声道:「自然是意识清晰!」

「警方以及检察院针对被告人吕雄,已经做出四次有关精神上的鉴定,四次鉴定结果均为没精神疾病。」

说著。

他好似想起什么,立马反戈徐良一击。

「根据此证,联合证言中所描述双方追逐数百米才致胡华死亡。」

「公诉方有理由怀疑,被告人吕雄在杀人时,极有可能并未看到长时间的幻觉!」

吕雄所言,他是看到了野猪,旋即追了数百米。

理论上,没有精神病的话没道理幻觉会持续如此长的时间。

比如幻听。

常人听到幻听,最多就是一两句话,甚至是只有几个字。

当你反应过来后,这幻听幻视就会立即消失。

就这点幻觉,还得是精神涣散的情况下所听到。

更别提证言中,所谓高强度高集中注意的捕猎了。

只有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

他们是真能二十四小时,注意力集中的情况下还能听到不间断的声音的!

而吕雄呢?

四次精神鉴定!

四次精神无碍!

从人体的生理结构上来讲,在没有精神病的加持,对方就不可能出现证言中所描述的情况!

所以..

「被告人吕雄,极有可能错觉并未持续太久,对方可能识破幻觉,却依旧扣动扳机酿成命案。」

公诉方的检察官开口说道。

只是...

此话落下的刹那,黄仁内心便咯噔」一声响起。

为什么?

毕竟,对方所说的道理确实很明确,生理结构与证言和鉴定完全不符,确实是很尖锐的角度。

但是!

「公诉方,你方所判定纯属主观上的个人意念!!!」

「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进行佐证!!!」

徐良眼前一亮,看著对方大喜。

对方偏偏用主观意念说了最后一句话,那这想法...合该侧面验证自己的逻辑一话毕。

不给公诉方任何反驳的机会,徐良便再次开口道:「对方上述所言,被告人因精神并无问题,所以真实情况与证言可能存在偏移。」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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