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改制屯田(3/3)
地而不参与屯田的,可以上交土地使用权,从事其他职业。在屯田制进行的第一年,不收取任何费用。民屯可以不上交六成,军屯可以不上交三成。并且,不论是民屯还是军屯,官府提供耕牛、耕具和种子。
为了契合屯田制,刘范还补充了一条。就是原来枣柢的屯田制规定,屯田区不隶属于郡县,而且还有专门的官员进行管理,去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和典农中郎将。但刘范没有那么多人才,可以担任这么多职位。为了屯田顺利进行,刘范只好让屯田区隶属于郡县。每个郡县有专门的屯田区,由太守和县令直接管理。
经过刘范的完善补充,屯田制这才成熟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