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扬州大小案,林黛玉救家业(8/9)
渔夫晒网补船,眼睛却时刻留意著过往船只行人。
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过了几日,恰是年关将近,河面船只稀少。
忽见一只小船摇摇晃晃驶来,停在离茅棚不远处的浅滩。船上下来两个粗汉,正是陈三、翁八!他二人分得赃银,逍遥了几日,就在船头摆开熟肉酒坛,旁若无人地吆五喝六,喝得面红耳赤。
安童在岸上看得真切!那两张凶神恶煞、沾满主人鲜血的脸,便是烧成灰他也认得!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安童强压怒火,悄声对老渔夫道:「老伯!就是他们!!就是这两个贼子杀了我主人!」
老渔夫也怒道:「光天化日,贼人竟敢在此饮酒作乐!娃儿莫慌,老汉认得去县衙的路,这就带你报官!」
当下,老渔夫领著安童,直奔清河县衙。击鼓鸣冤!
清河县县尊升堂,听安童哭诉冤情,又见老渔夫作保,且安童所述与陈三、翁八形貌特征、作案地点、时间皆吻合,更兼人证安童就在眼前,凶手也正在本县地面!
县尊不敢怠慢,此乃谋财害主、震惊沿途的大案!他心知自己这小小县衙难以处置周全,立刻行文,将此案人犯并原告,连同初步案卷,一并提交给了提刑衙门!
提刑所正堂夏提刑夏延龄接了此案,见是人命重案,又有原告当面指认,且凶徒就在清河县内,立刻发下火签,派得力捕快,如狼似虎般扑到河边。
那陈三、翁八酒意未醒,尚在船上做著发财梦,便被铁链锁拿,押入提刑所大牢!安童也被暂时收押在官,作为重要人证看管。
再说那苗青。
他分了赃,将那些不易出手的大宗绸缎布匹藏匿起来。本想趁著年节前市面热闹,在清河县寻个稳妥的绸缎庄或当铺,将这些赃物悄悄脱手。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年关将近,各家铺面早早歇业,关门落锁,伙计掌柜都回家过年去了。街上冷冷清清,哪里寻得到买家?
好不容易熬到大年初四,估摸著有些铺子该开张了。他揣著忐忑,正要出门再探,忽听街坊邻里议论纷纷自己做下的大案。
苗青一听,眼前发黑,双腿一软,几乎瘫倒在地!他魂飞魄散,哪里还敢出门?连滚带爬退回借住的小院!
却说这苗青藏身的所在,主人唤作乐三。此人乃是清河县街市上一个积年的帮闲。
苗青这厮,深谙人情世故,不过三五日光景,便与乐三打得火炭般热络,整日价哥长弟短,酒肉相交,竞似同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