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县令?不,我要代理大宋!」

第四十七章 知府的第一把火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第四十七章 知府的第一把火(4/6)

应,每年孝敬将军一成利,作为‘军需补贴’。数目……不会少于五万贯。”

尹元眼睛眯了眯。

五万贯。

不是小数目。

“商会……是苏夫人搞的那个?”

“正是。”林启点头,“商会刚起步,需要将军照拂。将军行个方便,商会自然投桃报李。”

尹元沉吟良久。

“罢了,就依你。减税的事,我批了。但丑话说在前头——北伐的粮饷,一粒不能少。少了,唯你是问。”

“下官明白。”

林启躬身退出。

走出安抚使衙门,他嘴角微扬。

一成利?

账面上的一成利罢了。

真到分钱的时候,有多少,还不是他说了算。

十月底,蜀中商会在城南正式挂牌。

来的人不少,有观望的商人,有看热闹的百姓,也有……尹元派来探风的胥吏。

苏宛儿穿着身素色襦裙,站在台上,声音清亮。

“诸位,蜀中商会今日成立,不为别的,就为八个字——互通有无,共同富裕。”

她顿了顿。

“商会的第一单生意,是修成都到郫县的官道。全长四十里,工期三个月。工钱,市价加一成。招募工人一千,优先录用流民。工程所需石料、木料、工具,均向商会成员采购。”

下面一阵骚动。

修路,可是肥差。工钱高,还能带动材料买卖。

“苏夫人,”一个胖商人举手,“这修路的钱,谁出?”

“官府出三成,商会出七成。”苏宛儿说,“路修好后,设卡收费。所收费用,官府与商会,三七分成。十年为期。”

“收费?这……百姓能愿意?”

“愿意。”苏宛儿笑了,“因为这条路,比旧路近十里,平十里。商人运货,快一天。百姓出行,省半天。收点过路费,合情合理。而且,收费前三年,行人免费,只收车马。”

众人议论纷纷。

有精明的一算账:路修好了,商货流通更快,生意更好做。过路费那点钱,早晚能赚回来。

“我加入!”胖商人第一个举手。

“我也加入!”

“算我一个!”

当场,就有三十多家商户签了契。

苏宛儿站在台上,看着下面踊跃的人群,心里松了口气。

第一步,成了。

十一月初,格物学堂开学。

校舍是原来的蜀安学堂,简单修葺了一下,勉强能用。学生来了八十多个,有半大孩子,有二十来岁的青年,甚至还有几个四十多岁的老兵——是陈伍特意送来的,认字,能算数,想学点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

代理县令?不,我要代理大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