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冗费之困与生财之道(2/5)
中取出一卷奏疏,内侍接过,呈给真宗。
“此乃臣近日所拟《开源疏》。请陛下御览。”
真宗展开,越看眼睛越亮。
奏疏不长,但条理清晰。核心就八个字:开海通商,以海养国。
里面详细列出了海外诸国(三佛齐、闍婆、古城、天竺,甚至更远的大食)的物产:香料、胡椒、象牙、犀角、宝石、金银、珍稀木材……以及大宋的丝绸、瓷器、茶叶、铁器、书籍在海外如何受欢迎。初步估算,一支中等规模的船队远航一次,利润可达成本的数倍乃至十数倍。
更妙的是,林启提出组建“皇家远洋商队”和“市舶司”,官方经营为主,民间参与为辅。利润分配上,内库独占三成,户部得两成,市舶司留一成运转,余下四成归出资商会及船员分红。而前期造船、募人、货物的本金,可由“宋商总会”先行垫付,朝廷只需出政策,给名分。
“这……这真能赚这么多?”真宗手指敲着奏疏上“十倍之利”那几个字,呼吸都有些急促。
“臣以性命担保。”林启肃然,“然此策有三难。”
“哪三难?”
“一难,船。需造大船,坚船,能抗风浪、行远海、载重货之船。臣在蜀中与泉州已有雏形,但欲成规模,需朝廷支持,于广州、泉州、明州设官营造船厂,汇集天下良匠,不惜工本。”
“准!要钱给钱,要人给人!”真宗大手一挥。
“二难,人。需熟悉海路、天象、水文的船长、水手,需通晓番语、善于贸易的商人,需勇猛善战、可护船队周全的将士。此类人才,民间有,但散落各处。需以重利招募,系统训练。”
“也准!着你全权办理!”
“三难……”林启顿了顿,“阻。”
“阻?谁敢阻?”真宗瞪眼。
“东南沿海,有些士绅豪商,世代经营走私海贸,获利颇丰。朝廷若开海禁,设市舶司,官营为主,必触其利。彼等恐会暗中阻挠,甚至勾结海盗,袭击官船。”林启看向王钦若,“王相乃江南人士,当知臣所言非虚。”
王钦若心里“咯噔”一下。林启这是明着点他呢!江南那些走私海商,哪个背后没几个朝中大员撑着?他王家就在其中占着不小的干股!
“蜀王此言差矣!”王钦若立刻反驳,“东南士民,向来忠君爱国,岂会行此不法之事?即便偶有宵小,地方官府自会惩处。然开海之事,关系重大。茫茫大海,风险莫测,倾覆一艘船,便是数万乃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