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大河之畔与玉米之地(7/8)
河里捡的。这样的石头,南边山里很多。”王泰低声道。
金矿。果然。美洲的黄金,还未被大规模开采。
“收好,多换点。”林启平静地说,但心中已然波澜起伏。黄金、白银、还有那会燃烧的黑水(石油)……这片新大陆的富饶,远超想象。
文化交流也在无声进行。宋国水手对独木舟充满好奇,几个胆大的在部落青年指导下,尝试驾驶,结果在平缓河面上都划得东倒西歪,引来善意的哄笑。部落的年轻人则对宋军的铠甲、刀剑、整齐的队列充满羡慕,尤其是一个叫“灰熊”的壮实青年,整天围着王泰转,想学刀法。
夜晚,河边营地燃起篝火。宋国乐师吹起笛子,弹起琵琶。部落的鼓手敲起皮鼓,男女青年跳起模仿狩猎和捕鱼的舞蹈。奇拉成了最忙的人,两边翻译歌词和故事。
一天晚上,王泰来报,神色有些为难。
“王爷,有个事……咱们军里一个火铳手,叫赵狗儿的,想……想留下。”
“留下?为什么?”林启皱眉。
“他……他跟部落里一个叫‘晨星’的姑娘好上了。”王泰挠头,“那姑娘是塔基马大祭司的孙女,据说很能干。赵狗儿说,他愿意脱了军籍,留在这里,跟晨星过日子。他说……这里挺好,有地种,有鱼打,人实在。他家里也没人了。”
林启沉默片刻。赵狗儿他有点印象,河北人,老实本分,火铳打得挺准。
“叫他和那姑娘过来。”
赵狗儿和晨星来了。赵狗儿二十出头,黑红脸膛,紧张地低着头。晨星是个健康的姑娘,小麦色皮肤,大眼睛,毫不怯场地站在赵狗儿身边,好奇地看着林启。
“你想好了?留在这里,远离故土,可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语言不通,习俗不同,日子会很难。”林启看着赵狗儿。
“王爷,我想好了。”赵狗儿抬起头,眼神坚定,“晨星不嫌弃俺是外来的,教俺说话,教俺种地。这里……有奔头。俺会好好待她,也会把咱宋人的手艺教给这里的人。以后……以后王爷要是回来,俺还在!”
晨星虽然听不懂全部,但明白大概意思,用力点头,握住赵狗儿的手。
林启看着这对年轻人,心中感慨。这就是最自然的文化融合吧,始于最朴素的情感。
“好。准你退役。赏你安家银五十两,铁制农具一套,布匹两匹,盐一袋。以后,你就是大宋留在美洲的第一个平民。记住,你曾是宋军一员,莫要丢了大宋的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