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条约与盟约(4/9)
神之泪”山谷,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但飘扬在残破营地上方的“宋”字旗和“林”字王旗,依旧屹立不倒。
赵英浑身是伤,靠着半截烧焦的木桩坐下,看着王泰和陈伍走过来,想笑,却扯动了伤口,龇牙咧嘴:“王将军,你们……再来晚点,就只能给兄弟我收尸了。”
王泰重重拍了他没受伤的肩膀:“好小子,守得好!没丢咱们北海军的脸!王爷说了,此战首功,是你赵英的!”
平叛的消息和战利品(大量缴获的武器、部分黄金、以及最重要的——俘虏),被迅速运回新宋城。
如何处置俘虏,尤其是那些叛乱首领和骨干,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阿兹特克帝国希望将叛变的贵族和祭司带回特诺奇蒂特兰,在金字塔顶公开献祭,以儆效尤,重振皇威。玛雅诸邦中,与科潘有旧怨的城邦(如奇琴伊察)也倾向于严惩。但也有一些玛雅城邦和山地部落,觉得杀戮过甚,恐结下世仇。
林启力排众议。
“公开献祭,看似震慑,实则延续仇恨,巩固野蛮旧俗。”他在都护府会议上定下调子,“我们平定叛乱,是为了和平与秩序,不是为了制造更多的恐惧和血债。审判,要公开,要依法,但不行人祭。”
他下令,在新宋城中心广场,搭建审判台。由都护府法曹主审,阿兹特克帝国代表、玛雅诸邦代表、当地部落长老组成“陪审团”。公开审理主要战犯。
审判持续了三天。证据确凿,叛军首领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最终,十三名叛乱主谋(包括那名阿兹特克贵族、几个科潘祭司、两个山地部落头人),被判处绞刑。其余数百名骨干和胁从,视情节轻重,判处苦役、流放或罚款。
行刑日,万人空巷。十三具绞架立在广场上。没有祭司的舞蹈,没有血腥的剖心,只有法官宣读判决,刽子手执行。当尸体在空中晃动时,全场鸦雀无声。这种冷静的、程序化的死亡,比狂热的血祭,更令人感到一种制度性的威严和不可抗拒。
被俘的普通叛军士兵,在经过甄别和教育后,大部分被赦免,一部分被罚往“月亮山”银矿或道路工地服苦役。他们的家人得到了部分安抚。
林启宣布,将叛军首领及党羽被没收的土地和财产,部分补偿给在此次叛乱中受损的基里瓜城邦和亲宋部落,部分划入都护府公产,部分赏赐给作战有功的宋军将士和盟军。
同时,以“监管不力,纵容叛乱”为由,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