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无良律师,你怎么专坑主角?」

第18章 关键证人当庭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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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关键证人当庭反水!(2/3)

轻颤了一下,一股混杂着成就感和激动的战栗,从尾椎直冲头顶。

她清纯的脸颊上,瞬间飞起两抹动人的红晕。

这是……夸奖!

她昨晚彻夜未眠,反复筛查李峰的背景,利用公开信息平台和合法渠道,梳理了他的社交动态与部分资金流水。

最终,在一个隐蔽的求助社区里,发现了李峰母亲上月因急病入院、急需手术费用的记录。而时间点,恰好与张浩转账那5000元“好处费”吻合!

这一发现让她几乎要尖叫出来,第一时间就发给了陆远。

此刻得到老板的亲口肯定,夏婉清只觉得所有熬夜的辛苦都值了,激动得在座位上轻轻扭了扭身子。

陆远转向证人席,开始发问。

“李峰,你和张浩是什么关系?”

“我、我们从小认识,是……朋友。”李峰声音干涩。

“十月二十八日晚,冒充林薇薇男友、打电话恐吓勒索王宇的人,是不是你?”

“是……是我。”

“怎么冒充的?变声是用手机软件,还是专用设备?”

“是……是一个APP。”

“什么APP?用的哪款手机?是否需要额外注册号码?”

李峰被这一连串细致到极点的追问逼得汗如雨下,回答愈发颠三倒四,漏洞百出。

“我……我记不清了……”

就在这时,一直保持沉默的公诉人席上,那位面容严肃的中年女检察官站了起来。

检察官神情凛然,目光如炬,直视证人李峰。

“证人李峰,本庭必须提醒你。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检察官话锋一转,语气加重,“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你协助实施的勒索行为,亦将根据涉案金额及具体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但是——”检察官再次转折,声调趋于平缓,“《刑法》也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检察官的话,如同惊雷,在李峰耳边炸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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