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妾为妻」

第二百一十二章 男色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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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男色无用(2/3)

像般小母鸡般张着翅膀护在她左右。

说起来,她和杨大娘这对母女也是苦命人,原本也是松阳镇殷实庄户人家。

杨大娘生春桃时坏了身子,她爹和爷奶想要个男娃,就闹腾着休了她另娶。

杨大娘带着春桃卖身进林家,把卖身银子都给了那狠心的男人,写了断亲书。

春桃比林锦玉还大一岁,自进林家起,就一直跟着她,秤不离砣砣不离秤。

林锦玉给春桃小北买了个小两进的院子,还置办了一个商铺。日后春桃想自己做生意也行,赁出去收租金也行。

又忙忙叨叨,给她置办嫁妆,东市买箱笼,西市买胭脂布匹。

还有首饰也得准备几套,金的银的都得有。

嫁衣和四季衣裳,还有各色布匹都得给准备上,跟嫁妹妹也没什么两样。

林锦玉忙得团团转,这日林霜华让丫鬟来请她,说有事相商,她才想起来,江家已经好些时日没动静了。

原来那江晏志消停了十余日,将母亲挪到了偏院,宜兰园收拾一新。

小杨氏虽没有写休书,却和她生的一双儿女被送到了庄子上。

江晏志老老实实,把林霜华嫁妆里的地契商契都送了过来,还有一匣子银票,说是这十年的盈余。

林霜华这才赏脸,出了国公府,与他在茶楼见了一面。

算起来两人整整九年没见,江晏志这些年养尊处优,除了胖了些几乎没什么变化。

明明三十七岁的人,看着像三十不到的翩翩书生,依旧是十年前那个玉面郎君。

江晏志出身贫寒,当年他父亲虽官至吏部郎中,家里依旧穷得很。

若不是他相貌俊秀,风度翩翩,林霜华当年又怎愿委身下嫁?

更不会心甘情愿,拿嫁妆养着江家那群附骨之蛆。

画皮画骨难画心啊!昔日软言温语俏郎君,转眼便成了催命鬼。

林霜华在深山里风霜摧残,不过三十六岁,鬓发染霜,眼角细纹如裂,眼神更是寒冰泠泠。

江晏志看着心里不是滋味,伸出手去想要握住嫡妻的手,口中喏喏唤道:“霜华……”

林霜华却后退几步避开,冷声道:

“江大人请自重,霜华山中清修近十年,已是化外之人,莫要动手动脚。”

江晏志讪讪然,收回手,请她落座,又亲手煎茶,给她斟上一杯。

一边张罗,一边缓缓交代:

“嫁妆里大宗的产业前日都送还给你,这十年的出息家里用了不少,只剩一万多两,日后再慢慢补给你。”

“家具细软首饰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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