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要想开窗,先把屋顶掀了(1/3)
第二条,社交媒体管控。
这一条直接剥夺了她的言论自由。
合约规定,艺人不得在任何私人社交账号上发布未经公司审核的内容。
甚至连“点赞”、“评论”、“转发”都被严格限制。
*不得发布与政治、宗教、社会敏感话题相关的内容。
*不得发布任何可能引起负面舆论的照片或文字(这一条的解释权完全归公司所有)。
*不得擅自提及公司其他艺人、前辈、职员。
云舒窈甚至看到一条细则:“艺人需每日上交手机,由宣传组统一管理社交账号,违者罚款。”
这简直是要把她变成提线木偶。
她的一言一行,甚至喜怒哀乐,都必须经过公司的精心策划和包装。
她不再是云舒窈,她只是EVA的成员,一个公司生产出来的“商品”。
第三条,形象与身体所有权。
这一条看得云舒窈只觉一阵背脊发凉。
*外貌管控: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发型、发色、体重、体态。如果体重超标,不仅要接受惩罚,还要赔偿公司因延期活动造成的损失。
*身体使用权:公司有权根据活动需要,要求艺人进行整容、纹身、穿孔等身体改造。艺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肖像权:艺人在合约期间及合约结束后五年内,所有肖像权归公司所有。哪怕是一张私下里的生活照,如果被泄露,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云舒窈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第四条,严苛的违约金与罚款机制。
如果说前面的条款是笼子,那这一条就是笼子里的利齿。
合约里列出了长长的一串“违规行为清单”,每一项都对应着天文数字般的罚款。
*迟到/缺席:每分钟罚款50万寒元。
*舞台失误:视影响程度,罚款1000万-5000万韩元。
*私自接洽工作:罚款1亿寒元,并立即解约。
*擅自解约:违约金高达50亿寒元。
“50亿……”
云舒窈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
公司用一九分成榨干她的血汗,再用天价违约金锁死她的自由。
关于这一点云舒窈并不慌。
她来自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看到这一条的时候。
云舒窈的脑子里已经瞬间浮现了很多解决办法。
就拿一个最常见的解决办法,便是等她火了之后。
如果真的想要逃离这个公司,那么回到内娱,重新找一个有钱的下家,那个下家可以帮他代付这份违约金。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