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捡失忆男人,享富贵人生(1/4)
1980年,冬。
开往首都的火车上。
姜早从旧布包里掏出两个冰冷发硬的馒头小口啃着,包里的最后一个鸡蛋也在今天早上吃掉了。
不过,这样紧巴的日子今天就能结束了!
她将手轻轻放在隆起的腹部,心头微喜。
一年前,她刚刚穿越到这本八零年代小说里,成了书里炮灰假千金。
原主在真千金女主的挑衅下失了智,得罪了所有人,被赶回乡下老家,穷得叮当响,连口热粥都喝不上。
姜早穿过来的时候,正躺在乡下土坯房的硬板床上,饿得两眼发黑。
原书中,在一年后,真千金的哥哥留学归来,她为了防止未婚夫和哥哥对原主的帮助,更是狠心做绝,买通一批通缉犯将远在农村的原主杀害。
得知自己的结局时,姜早当时只想骂人。
什么破穿书,别人穿书不是女主就是团宠,她倒好,穿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连口饭都混不上。
直到那天去河边洗衣,她看见趴在岸边浑身是伤的失忆男人,身高近一米九,肩宽腿长有腹肌,即便昏迷不醒,那张脸也帅得人神共愤。
姜早当场就给老天爷磕了一个。
按照小说套路,这种配置的男人,最次也得是个豪门少爷。只要她把人伺候好了,等他恢复记忆,她就能跟着飞黄腾达,彻底告别这破土坯房,也不用担心原书女主的灭口。
于是姜早拿出了毕生的殷勤,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把男人照顾得妥妥帖帖。
男人虽然失忆了,身上只有一块刻着名字的玉佩,但人长得好看,性格也好,姜早本来只想搞个长期饭票,结果搞着搞着,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再然后,她的肚子就揣上了货。
可没等她把日子过明白,民兵大队的人就找上了门,西南边境起了战事,需要民兵支援。
男人虽然失忆,但身上那股军人的气质和本事是刻在骨子里的,大队长一眼就看中了他。
他走的那天,把身上唯一值钱的玉坠,塞进了她手里。
“等我回来,一定让你和孩子过上好日子。”他走的那天清晨,吻着她的额头这样承诺。
姜早就这样等啊等,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等到终于来信时,却是一张前往京市的火车票和谢杭越潦草的字迹:
【早早,我遇到家人了,也想起了一切。我家在京市,你先去,我家人会照顾你,我尽快回来。——你的阿越】
她抱着那封信哭了整整一夜,熬夜看了十年小说的经验,果然没骗她!
“啪嗒——”
肩膀被人撞了一下,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