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嫁四年守空房,回娘家他悔疯了」

第14章 捍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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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捍卫自己(2/3)

出这么个东西让我签,到底想干什么?”

“我身上所有的钱,除了交给咱妈的那部分,其他的已经全部都转到你卡里了!”

“我的行动,还不能说明一切吗?你还想要我怎么证明自己?”

“要不你现在给我一把刀子,我直接把心剖出来给你看看,行不行!”

刘志远用力戳着自己的心脏位置,言辞激动。

这番拙劣的深情表演,蓝雨娟懒得多看一眼。

她默默弯腰低头,捡起地上飘落的约定书,重新按顺序整理好。

她今年26岁了,不再是啥事都不懂的小姑娘了,也不再天真。

这四年来,她独自在异省他乡生孩子、带孩子,把20多年在娘家当女儿没吃过的苦,全吃了一遍。

只要她对刘家还有一丁点用,刘家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拴住她。

她想要带走女儿刘小曼,迁走女儿的户口?难于登天!

刘志远嘴上说,她若想走,就放她走。

刚转给她的80万和刚买的20万黄金首饰,也不要了。

可此时的蓝雨娟,早已看穿了刘家人的真面目。

这些话,都只是刘志远嘴上说说,逼她就范,给自己立深情人设而已。

一方面,刘志远早已拿捏准了她,笃定她哪怕放弃一切,也会守在女儿身边。

另一方面,她若真的放弃女儿,带着那100万离开刘家。

怕是她前脚还没离开县城,后脚官司就追到头上了。

就像刘志远背地里,跟她婆婆田秀华说的那番话一样:

两人没有领证,如果两人感情破裂分开,她不仅得不到孩子,而且一分钱都拿不到。

转给她的80万,会被以各种理由追回。刚到手还没捂热的五金,也会因为最终没有领证而被要求退回。

法律不承认,只摆酒不领证的婚姻关系。法律只会保护,领证后的婚姻内合法权益。

曾经那个恋爱脑的蓝雨娟,早已死在了月子里。

她不再相信男人,除了骨肉至亲,这世上再没有人值得她全心全意地去爱。

这四年里,她吃够了苦,也受够了穷。

女儿她要带走,该分给她的钱,也一分都不能少。

她只有自己能挣钱,卡里又有钱,才有独自抚养女儿长大的底气。

蓝雨娟理清楚思绪后,缓缓抬起了头。

“刘志远,我认识你,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剜你的心做什么?”

“为了嫁给你,我已经4年没回过娘家了。我爸妈若是愿意给我户口本,我俩早就领证了,不是吗?”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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