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警方介入(3/5)
意思。
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这都还在可以解释的范围内。但如果有人——比如举报他的人——把这三十万和“敲诈勒索”或者“经济纠纷”扯上关系,那就不是三两天能说清楚的事了。
他想起苏晚晴那张欠条。那张签有她名字的欠条现在应该在警察手里。他当时没来得及收起来,而且他也没打算收。那是证据,证明陈耀华的逼债行为构成了非法胁迫和骚扰。问题在于,那个欠条三十万的金额,和他背包里的三十万现金,在账面上看起来太巧了。像一笔交易。
这是有人想把水搅浑。
是谁?
何必闭上眼,深呼吸。站在时间链上看,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谁报的警,而在于报警的人是怎么知道他在那个包间里的。今晚的饭局是他临时约的陈耀华,地点是他从苏晚晴那里得知的这家私房菜,来之前他甚至没告诉其他人具体地址,只跟苏晚晴说了一声。
等一下。
何必睁开眼,目光钉在前排座椅的缝隙里。他只告诉了苏晚晴。然后苏晚晴告诉了几个人?顾思琪肯定知道,因为苏晚晴出门前跟她说了。赵秀兰不知道具体时间,但知道是今晚。林妙妙不知道。
那苏晚晴有没有告诉顾思琪包间号?
有。他亲耳听到的。在出发前,苏晚晴在玄关穿鞋的时候跟顾思琪说:“我们在桂花厅,二楼最里面那间。”
顾思琴知道包间号。
顾思琪报警的?不对,就算她报警,也不会是这个时机。她之前虽然抱怨过何必带现金去冒险,但不会在行动过程中突然背刺他——除非有什么事情让她临时改变主意。
何必想到一个更可怕的解释。
报警的人,不是顾思琪,也不是赵秀兰。而是陈耀华那边的人——一个陈耀华自己都不知道的“自己人”。这是一场双簧,陈耀华是饵,警察是网,而他何必是那条被拖进网里的鱼。
目的不是让陈耀华被抓,而是让何必被拖进这个案子里,被拘留,被调查。在他被困住的时间里,陈耀华的人可以腾出手来,做更多事情。比如,去别墅找苏晚晴。
破窗理论。端掉一个目标人物的同时,空出手来收网。
何必的手在膝盖上攥紧,指尖掐进布料里。他低估了。他以为今晚的目标是试探陈耀华和背后势力的关系,以为带现金是为了给陈耀华下饵,让对方相信他想还钱了事。但他忘了,陈耀华能做到这个位置,靠的不是运气。
“到了。”年轻警察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