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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代为保管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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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代为保管的狡辩(2/4)

格购买的财物,以及以代为保管名义占有的财物,经查证属于权钱交易的,应当认定为受贿。'”

他背完之后,抬头看齐墨缘。

“'以代为保管名义占有的财物',法条写得很清楚。你说的'代为保管',在两高的解释里,不是免死金牌。是受贿的一种形式。”

齐墨缘的嘴角抿了一下。

“你刚才说,得证明因果关系。行。”

林度翻到文件的第十一页。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13号。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他把那个“其他交易形式”四个字念得稍重。

“什么叫'其他交易形式'?企业老板花三百万从拍卖行买画。画经过你小舅子的画廊。画廊开八千块的票。你拿八千块'买'了一幅三百万的画。,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交易形式'。”

齐墨缘的手从扶手上移到了膝盖上。

“至于因果关系,”

林度翻到第十五页。

“你要我证明'他送画是因为你批了项目'。好。我不用逐一证明每一幅画和每一个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他把那页纸上的一段文字用手指框出来。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案例编号198号。被告人:某省博物馆馆长。收受多家文物经营企业赠送的书画作品七十余件。辩称'代为保管'、'朋友馈赠'、'不存在一一对应的权钱关系'。”

齐墨缘的瞳孔缩了。

“法院的认定,”林度念出了那段判决。

“'被告人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文物鉴定、展览策划、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上述企业以代为保管、低价交易等形式给予的书画作品。虽然不能逐一认定每件藏品与特定职务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但综合被告人的职务权限、行贿人的利益诉求、财物流转的异常特征和时间的关联性,足以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他把文件合上。

“七十余件。代为保管。朋友馈赠。不存在一一对应,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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