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家庭(1/4)
宋词说要提前建立父亲的权威,蒋君荔以为他在开玩笑。
“从胎教开始,让他明白一个基本原则。”宋词的脸贴在蒋君荔肚皮上,声音被她的睡裙挡得闷闷的。
蒋君荔正在刷手机看育儿论坛,随口接道:“什么原则?”
“你是他妈妈,是我的。”
蒋君荔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住了。
她低头看着趴在自己肚子上的男人——三十八岁,几分钟前还在跟她讨论下季度的投资布局。
蒋君荔忍不住笑了一声,把他额前一缕头发拨开:“行,听你的。那请问你打算怎么胎教?给他放《我的老婆不许碰》?有这首歌吗?”
“我在准备。”宋词坐起来,表情认真。
蒋君荔没当回事。
结婚这么久,她太了解宋词了——他在她面前说的话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情绪表达”。
比如“这个家我说了算”,比如“我是一家之主”,比如“我不吃周如玉的醋”。
这些话听听就好,当真就不礼貌了。
第二天下午,蒋君荔午睡醒来,发现床头多了一份文件。
A4纸打印,装订整齐,封面宋体加粗:《家庭基本法(草案)》。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第一版·试行。
她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还在做梦。翻开第一页,她彻底清醒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母亲是家庭核心,一切家庭事务围绕母亲的幸福与舒适展开。
第二条父亲与儿子的关系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基础是共同保护母亲。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占用母亲的时间与注意力。
蒋君荔的眼皮跳了跳,继续往下翻。
“第二章父子关系准则
第五条儿子出生后,父亲将分阶段移交部分权限,但母亲的核心监护权为父亲专属,儿子不得以任何方式独占母亲的注意力。
包括但不限于:持续超过五分钟的拥抱、使用‘妈妈我最爱你’等情感施压话术、装病博同情、假装做噩梦要求陪睡。”
“第六条儿子享有以下权利:获得父母共同的爱、接受良好的教育、在家庭会议中拥有发言权。儿子不享有以下权利:独占母亲。”
“第七条父亲与儿子如产生分歧,提交母亲裁决。母亲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双方均须无条件服从。但原则上,父亲认为母亲应该偏向父亲。”
……………
蒋君荔把文件翻到最后一页,发现还有附录。
“附则一: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父亲所有——但母亲可以随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