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来时路(2/4)
沉沉的,像是在说一句很久没说过的话。
然后他按了一个C和弦,扫下去,然后是G,然后是Am,然后是F。四个和弦,循环了两遍,像是在跟这把老吉他打个招呼——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然后他开始弹了。
《晴天》。前奏。
他没有开口唱,只是弹。前奏的旋律从指间流出来,每一个音符都熟悉得像是刻在骨头里的。
他练这首歌的时候十七岁,高二,用一把借来的吉他,对着网上的教学视频,一个和弦一个和弦地抠,一个音一个音地磨。
那时候他的手小,按不住F和弦的大横按,食指压下去总是有杂音,中指和无名指够不到该按的位置,练到手指肿了,指尖起泡了,泡破了结痂,结痂了又磨破了。
练了一个多月,终于能把前奏完整地弹下来了。他记得那天是周末,下午阳光很好,他坐在卧室的床上,把前奏弹完,最后一个音落下去,手还在发抖,心跳得很快,嘴角慢慢咧开了,笑得像个傻子。
后来他考上了音乐学院,学了更多的乐器,钢琴、贝斯、鼓、甚至学了一点二胡,会了乐理,学会了和声,学会了编曲,学会了作词作曲。
他能写出比《晴天》复杂得多的曲子,能用比吉他高级得多的设备,能讲出一大堆普通人听不懂的音乐理论。
但他最爱的还是吉他,最常弹的还是这首歌。
不是因为这首歌多高级,是因为它是起点。是他从“喜欢听歌的人”变成“想写歌的人”的那个转折点。
毕业后他才明白,会写歌的人太多了。
音乐学院每年毕业几百号人,全国几十所音乐学院,再加上各类综合大学的音乐系,每年涌进市场的音乐专业毕业生多得像过江之鲫。
他不过是其中一条,不大不小,不好不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他的曲子不是不够好,是不够好到让人记住。
他的编曲不是不够精致,是不够精致到让人惊艳。
他什么都会一点,但没有一样是顶尖的。
在音乐这个行当里,“还行”是最残忍的评价,因为它不是否定你,是告诉你,你够格了,但不够好。
够格的人太多了,市场不需要那么多够格的人。
他的手指在琴弦上动着,前奏弹完了,进入主歌。
旋律变得更简单了,几个和弦来回换,但那个简单里有一种说不清的力量,像一个人坐在你对面,慢慢跟你讲他的故事,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就是平平淡淡的,但你就是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