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未遂,我靠破案系统征服警花」

第175章证据

上一页 简介 下一页

第175章证据(2/3)

“周警官,可有租赁证据,或者转账记录凭证?我租的房子,自始至终只有一处,那就是现在的侦探社。”

“就知道你会不认!”周天震再次扔出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租房合同,上面有李禹的签名,还有指纹印记,不过指纹印记比较浅,且不完整。

现在租房合同大部分都是走个形式,盖指纹的时候,都比较随意,也挺符合现实情况的。

合同签署上面的日期是这个月10号。

而上面的签名,李禹看的眼睛微微一缩,这确实是他的笔迹。

而且确实是他签的。

但并不是签在租赁合同上面,这个名字是昨天他签收包裹时,签给快递员的。

之前他没想那么多,但现在回想起昨天的快递人员,确实有些不对劲。

再回想到昨日对方手上戴着手套,李禹接过笔签名后,对方就收了回去……

想到这里,李禹心中发寒。

也明白这不是一件简简单单的杀人误会,而是有人蓄意针对他。

虽然在被抓前,结合侦探社异常,他就隐隐有些猜测。

但没想这么严重。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对方的手段有些超出他的预料。

准备的也很充分周全。

算下来,就是说连买车送提车礼品的那个女销售,都是参与的一环?

李禹心中警惕心飙升。

防不胜防!

“转账记录没有,你是和中介签署的合同!给的现金!我们已经和中介方确认过!”

“中介那边确认了你的长相,当时你戴了口罩,但身形特征差不多!”

周天震再次给出信息。

李禹没去争辩这个,对方能引出叶云霄这个明星,就知道背后身份不简单。

再去纠结细节,比如合同身份证信息,有没有复印件什么的,没多大意义。

刑警看重的是证据链,而不是细枝末节。

侦探才喜欢抠细节。

所以对方栽赃,哪怕细节有问题,刑警也不会深究。

但李禹能肯定,这名字和指纹,对方绝对做的比较真实。

就连房子都租在他以前外卖宿舍附近,就是为了故意误导印象,加重真实性。

“无法反驳了?”见李禹沉默,周天震冷笑一声,眼中带着几分快意。

李禹摇头:“周警官,这个证据,并不能证明什么,房子不是我租的,无人见我真面目,即便房子是我租的,也不能证明人是我杀的。”

周天震讥笑一声,在他看来,李禹已经是强弩之末:“你还想狡辩什么,我都奉陪!我倒要看看,你再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相关推荐

跳楼未遂,我靠破案系统征服警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