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望夷宫(1/3)
秦君看到这篇奏章,不禁大喜。他卷上这篇奏章,跑到孝公夫人那里给她看,自己则兴奋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孝公夫人看了也十分激动,道:“善哉,善哉!得法之意,去法之苛,傅师真忠臣也!”
公子虔和公孙贾草拟出的办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将死刑犯与普通军士区别对待,让他们去干那些“送死”的差事,这就保护了正规士卒的荣誉感;同时,两人还扩大了从军的适用范围,不仅死刑犯可以从军,一般刑徒也可以赎罪从军。要知道,按照商鞅为秦国制定的法律,一般士民稍不留意就会违法,轻则服劳役,重则受刑。积年下来,各种刑徒极多。像公子虔、公孙贾那样割掉鼻子、在脸上刺字都还是轻的,剜眼、割舌、砍手、砍脚、割掉外阴……各种残酷的刑罚不一而足。准许他们赎罪从军,对于刑徒而言,免除了终生残疾;对于国家而言,不仅可以增加一笔不小的收入,还能收获巨大的人力资源;而且这些人,家就在秦国境内,为了家人,他们一般也干不出临阵脱逃之事,简直就是天生的战争耗材。秦君大致算了一下,每年被处各种刑罚的刑徒总有数万人,如果他们都能成为战士,那么秦军相当于凭空增添了数万兵员。秦君就在孝公夫人的房间里,用朱笔批了“可”字。
开府的第二天,两尉府就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顿时震动朝廷。廷尉府开始逐一核查死刑犯和各种刑徒,当然也发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女性、体弱和年老的刑徒应该如何处理,多严重的罪行算是“罪盈恶稔”,没有资格赎罪。这些都需要一一拟出条例,参照执行。此外,这些刑徒到了军营,自然不可能按照一般士卒的待遇,训练结束后就回家,他们在完成每天的训练后,还要被继续拘押,还要有人给送饭……。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落到现实中,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一个细节没有做好,可能整个工程就崩了。而要将这些细节落实,又不是两府自己就能解决的,涉及到各县、各宗族、各官府,要一个一个地去协调。国尉府和廷尉府两家办事人员达百余号,为了这事,忙得脚不点地。
为了减轻地方阻力,公子虔建议,各县赎罪的收入归各县所有,可以作为上计;作为代价,各县要对选派的刑徒负责,如果出了乱子,各县要承担责任。这一建议在经过秦君批准后,下发各县执行。
另外,这些刑徒到底是分散在各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