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我与赵佶争皇位」

第106章 流放岭南,遇赦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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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流放岭南,遇赦不赦(3/3)

赵昊若要真的想杀人,皇城司的人就能动手,他想杀人,御前司的卫士也会听他的命令。

可动手后的代价呢?

百官叩阙,朝野沸腾,御史台弹劾,君臣之间的互信荡然无存,只为了区区几十个贪官就要撕裂朝堂,破坏规则。

实在是不值得,何况,要惩罚这帮人,杀他们太便宜他们了,得让他们尝尝苏轼的待遇。

朕的钱是那么好拿的吗?

……

乾圣元年,三月三十日。

尚书省下令:

敕:

国家置吏,本在安民;为官守廉,乃其常分。近有贪墨之徒,窃居禄位,蠹政病民,赃私狼藉,罪证昭然。

此辈不思报国,惟务诛求,虐吏害民,亏损国体,若不严惩,无以肃纲纪、儆效尤。

依律除名籍没,永不叙用。

特发牒差官,押赴岭南远恶州军编管,即日押发,沿途毋得停留,虽遇赦,永不放还。

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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