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反转(1/4)
回来得写文书吧。
她又懒。
且当时她还不是县主。
为了把这事办得妥善,办得名正言顺,她当然第一时间想到,去麻烦提建议的大哥。
想着借大哥的名义递文书、备案,为两位小娘子落籍。
基本上,事情到了这一步,她就不怎么管了。
剩下的就交给其他人去办了。
后面的事也果然很顺利,没怎么让她费心。
后来她想了想。
有太后她老人家的情面在,当然顺利!
这事儿要是大哥自己办,那可麻烦着!
首先,得把两位小娘子的罪名理清楚。
这两人的家族当时皆是受太子谋反一案牵连。
因大哥上奏,这两家才从附逆这等十恶之首的大罪,被改判为疑罪。
附逆缘坐,可赎。
但不容易。
疑罪缘坐,可赎。
相对容易些。
但流程要严苛得多。
还必须大哥本人亲自经办。
得大哥他亲笔书写赎身诉状,连带邻里保状,亲族文书,亲自赴刑部都官司投递。
而后经三司逐层核验:
刑部查罪档,核对案情,甄别是否是牵连;
而后转交大理寺复审,
大理寺那边严苛得很,必当层层盘问推究事情,不予宽纵;
最后,再经门下省勾检,层层签批。
单这一步就要耗时良久。
另外即便三司批复,到时候大哥还得亲自去太府寺缴纳赎金,领取正式的赎券、纳粮凭据。
而后又要接着等批文下达。
接下来这段时日,又是要排期等。
少则旬日,多则半月,方能获准。
到这一步,冯娘子在掖庭又要多受许多时日的苦楚。
这还不算完。
到时候批文下达,去领人,也得大哥亲自去。
不过大哥到宫门口就得止步。
入不了掖庭。
只能是托宫中合规的内监代为入交割,消除冯娘子和公孙娘子的贱籍,清点人事。
这一步,又少不了拉扯。
赎金分文不少,冯娘子和公孙娘子还要再受掖庭女官的层层盘问。
大半天才能出宫门。
若是有太后暗中知会,提前通融,那可就大不相同!
首先,主事官员不会严苛盘查疑罪旧事,且会酌情从轻速办。
届时,只需让府中小厮持官牒、赎身凭据等径直前往掖庭局领人即可。
掖庭女官简单核对文书,依例询问几句之后,便会当场在罪婢名册上勾除名字,除去两人的官奴身份,当场放人。
绝不敢苛问责难。
冯娘子和公孙娘子只需口头确认愿意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