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夏天的风(3/4)
翻得有些卷边的账册,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他端端正正地写了一张借据。借据上写的是:度支书院借清河崔氏长安四门商货记录十七册。借期一百年。逾期不还者,请崔氏后人凭此据来讨。落款:度支书院代院长杜荷。贞观十九年六月。
崔元综把借据收进袖子里。收的时候手指在纸上停了一下。
“你爹当年跟萧瑀借一套图书的时候也是这么写的借据。借期一百年。萧瑀说你爹是天下最无赖的借书人。你爹说,书放在书院里比放在我的书房里更安全。你写的借据,跟你爹写的只差了两个字。”
“哪两个字?”
“你爹写的是‘请崔氏后人凭此据来取’。你写的是‘来讨’。你爹留了一步退路。你没留。”
杜荷把借据的底稿折好放进抽屉里。抽屉里现在有这个书院所有的东西:一份入学名单,一份课程表,一份下学期的教学计划,还有狄仁杰帮他写的度支书院章程草案。章程的最后一页上有一行狄仁杰手写的字:书院之立不为授人以术,而为授人以道。术可学,道需悟。
七月初,长安城进入了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度支书院的讲堂里没有冰鉴,只有几把蒲扇。学生们一边扇扇子一边做题。杜荷坐在讲台上批作业。批到狄仁杰从大理寺寄回来的一份案例分析的批注时,他停住了。
狄仁杰的批注写的是他现在手上正处理的一桩刑案,长安西市一桩商户纠纷。两家布庄因为一条商路的所有权打了两年的官司。历任大理寺的推事都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结案。狄仁杰调出了这两家布庄过去三年的商税缴纳记录,发现其中一家每年报的营业额和市场同类商户的均价差了将近四成。他用的是杜荷在度支书院第一课上教的核算方法。
他把这条数据比对结果写进了一份给大理寺推事的补充报告中,建议推事去查这家布庄的实际出货量。推事照做了。查了三天,发现这家商户的确在偷税。偷税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商路所有权的归属,但可以证明偷税的那一家商户在法庭上已经做过一次伪证。做伪证的证人,说的话就不能再被采信了。
案子当天结了。
杜荷看完狄仁杰的批注,在下面写了一行字:你做到了。商税数据和刑案卷宗的交叉比对第一次在实案中生效。这是你要走的路。继续走。
他把作业合上放在一边。窗外蝉声阵阵,热得让人烦躁。但他不觉得烦。心里有一种很安定的东西。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