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1/3)
时宴
认识她之前,我从没想过“演戏”这回事。我从不需要做什么,我要的不要的,都被人捧在我面前,等着我挑选。
然后,我遇见了她。白纸一样的少年,任由她随意涂抹。
可她说我年纪小,于是我第一次学会收敛锋芒,学会在校园里假装路过,只为能跟她打个招呼。学会悄悄搬到她隔壁,只为了每天能多跟她说句话。学会把心里的所有热烈都藏进一句“随便”里。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表现的很糟糕,肯定让她失望了!我努力的学怎么做一个合格的男朋友,默默地当他的尾巴,跟着她,她想要我做什么,我都努力去做好,只希望她能更喜欢我一点。
可是,他还是毫不留恋的走了。
不管我怎么说怎么做,在她眼里都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我漫无目的的游荡。风把便利店的塑料袋卷上来,像给我套了个透明尸袋——窒息,却死不了。
我脑子里只有一句话:“这么疼,居然没把我弄晕。”
我在床垫上缩成一团。心脏像被人从里侧握住,隔着肋骨用刀在刮。
胃出血的痛哪比得上心痛。
随后,我就接受了父亲的安排,收拾行李去了英国。在机场自动门前,我回头看了一眼——明知道她不会出现,却偏偏想要个奇迹。自动门关上的声响,像嘲笑。
飞机起飞,窗外云层翻滚。我第一次知道,人的心能疼到想跳下去,也能硬到逼自己坐稳。
去英国后,我把时差调成“失眠”模式。别人睡觉,我读财报;别人社交,我写并购方案;别人恋爱,我在看经济周期图。
痛是一种极好的燃料——它会逼着人把全部温度烧给野心。
我用最快的速度拿下学位,然后回国继承家业,我要尽快掌握权力。关济和喻游都觉得我像个疯狗一样。
我自嘲的笑:“疯狗才能尽快成长起来。”
可他们不知道,每次收到阴雨的气象推送,我都会想起她最怕冷,走在潮湿街道上会缩肩。然后我就把手机搁远一点——生怕下一秒就坚持不住。
我活成了旁人口中“少年天才”的标本,却没人看见我夜里OCD一样地反复读她过期的朋友圈。
每一次发狠删除,又在回收站悄悄复原。
我多恨自己没出息都没用,我做不到不想她。
五年后重逢。
我带着盔甲回国——铭豫资本的继承人、媒体口中的“冷面金主”。
我告诉自己:这次换我掌控。
于是我用合同套她,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