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老照片伏笔,生母过往(2/6)
散,食补(虚荣)终结于刘梅的自首和张磊的排异反应。现在第三案精油(嫉妒)正在医院里躺着三个还没脱离危险的伤者,第四案公交(冷漠)的死者王建国已经死了十年但他的拐杖还留在物证库里,第五案河畔埋骨(背叛)和第六案薄荷(懦弱)的当事人林青还在乡下的薄荷田里等着他到访。清洁工被陈曦指认为六案之一,就意味着第六案的施暴者、或者第五案的受害者、或者某个尚未被确认的角色,就是当年在17路公交制动系统上做手脚的那个人。
而他的父亲——那个在六人合影背面署上“拍摄者:徐”的男人——是负责通知清洁工的人。
这对组合构成了暗夜组织运转的核心逻辑:制器者造奇物,清洁工除隐患。一个负责创造,一个负责毁灭。二十六年前他们联手制造了一起公交坠河惨案,二十六年后他们一个在反向清算,另一个还活着,仍未被绳之以法。
下午三点二十五分,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A区烧伤与创伤中心。
苏晴被安排在走廊尽头倒数第二间单人病房,门口坐着一个正在玩手机的年轻警员。对方看到徐逸凡手里那张加盖了专案组印章的协查登记表,草草核对了一下姓名,站起身让开了门口。
苏晴半靠在病床上,颈部戴着固定支具,左手臂从肘关节到掌指关节裹着厚厚一层弹力绷带。她的脸上有好几道深浅不一的抓伤,最深的那道从左眼外眦斜向下延伸到颧骨位置,已经做了清创缝合,缝线是细密的可吸收线,拆线之后多半会留疤。她的眼睛是睁着的,瞳孔对病房顶灯的光线有正常收缩反应,但视线方向涣散,像是在看窗外的云,又像是在看云后面更远的什么东西。
“苏晴。”徐逸凡把椅子拉到床边一米左右的位置坐下,保持一个不构成压迫感的斜角,“我叫徐逸凡,受市局专案组委托来和你聊一下昨晚发生的事。你现在可以不说话,也可以随时要求我离开。你的伤口还在愈合期,我不想让你感觉不舒服。”
苏晴的视线从窗外移到他脸上,停了大概五秒。她的嘴唇动了动,发出来的声音很轻很哑,像是声带也在混战中受了挫伤:“你是警察?”
“以前是。现在不是。”
“那你来干什么?”
“来听你说。”徐逸凡把录音笔放在床头柜上,但没有打开,“我不做笔录,不录音,不拍照。我只是想知道,你在去陈曦店里买精油之前,有没有见过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