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掐断共感(1/3)
夜深了,百福堂的暖阁里只剩一盏矮脚铜灯亮着,火苗被风吹得晃来晃去,在墙上照出一团忽大忽小的光圈。
怜月侧身躺在矮榻上,手搁在腰间那条护腰上头,绒面贴着皮肤,暖的人发懒。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可脑子里的念头怎么也压不下去。
苏怀安送东西的路数,她现在已经有点摸清了。
最早是那副羊皮护腕,混在三个奶娘的赏赐里一道发下来,谁也挑不出毛病,她每天系在腕上做事,轻便贴合,用起来顺手。
后来是那件白狐裘,半夜三更从窗户递进来的,名贵是名贵,可她只敢锁在箱子底,一次都没穿出去过,太打眼了,整个王府的丫鬟婆子凑一块儿也找不出这么一件东西。
这条护腰正好适合入秋穿,宽窄是按她的腰围做的,连系带长度都分毫不差,贴在里衣底下,外头看不出,旁人也不会知道底下藏了什么。
他学聪明了。
怜月把手从护腰上拿开,翻身仰躺着看天花板,忍不住的还是夸了他两句。
他学聪明了,所以她得比他更清醒。
苏怀安是永王府的二爷,是方雨柔的小叔,虽说在朝中没有任职,但是实打实的皇亲国戚,朝堂上三品以上的官都要给几分面子。
她呢?
卖了身契进府的奶娘,一个连自己女儿亲爹是谁都不知道的下等人。
就算她有系统,有上辈子十年的临床经验,就算她把丰哥儿养成了全京城最壮实的小胖墩,身份也变不了。
苏怀安早晚要娶正妻,娶一个门当户对的高门贵女,替他生儿育女,守着皇室规矩。
到那时候她算什么?
难不成真的要跟他不清不楚的做通房?
柳怜月把枕头往脸上一盖,闷声骂了几句。
自己好歹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独立女性,受过高等教育,拿过优秀护士奖,跑到古代给人做通房丫头,光是想想血压都上来了。
给人当小老婆,还不如烂在地里!
她把枕头拿开,吐出一口气,乱糟糟的感觉才好了一点。
说到底,她的饭碗是跟丰哥儿绑在一起的。
新契约白纸黑字写着,世子成年后她就能来去自由。
她只要把丰哥儿平平安安养大,就算不走,也是正经的大嬷嬷,就算是京城里的体面人家,谁也不敢小看。
到那时候岁岁也大了,可以留在府里做个体面的家生女儿,跟丰哥儿一块儿长大,将来的路有的是。
要是她攒够了银子,不愿意在府里呆着了,开个卖膏药丸散的小铺子,把女儿教出来接手生意。
不管走哪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