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妙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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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聊到感情经历这个概念本身而不是数次数的话,那我第一个想到的永远会是Carol。大家都觉得Carol很不值得,但是人生本来就有各种各样的取舍,也许没有哪个既定的选择是正确的,哪个既定的选择是错误的,甚至有时候就只有一条路,不仅连选择都没有,连“做选择”这件事情本身都没与什么意义。虽然这一篇写Carol的章节是围绕感情经历的,但是无论她的那段感情经历是多么的刻骨铭心,都逃不过现实生活的理性和繁琐。

Carol是我们所的业务开发经理,是除了合伙人之外我们所的另一个门面担当。她负责业务开发和客户挖掘,日常工作的风格雷厉风行,总能在潜在客户有需求的时候第一个出现做Pitch,与合伙人并肩作战拿下客户,然后最大限度地利用新客户资源,增加我们所的业务来源,因此连合伙人都都让她几分。把业务经理做成Carol的水平,是业界少见的。通常业务经理是负责辅助合伙人拿客户、拿项目的帮手类型的存在,但是因为Carol甚至不需要合伙人参与也能拿下签约来,所以她更像是“专门开发业务的合伙人”。如果所里合伙人晋升的条件不要求一定要是律师才能升合伙人的话,我觉得Carol早就当选了。

而Carol的另一个标签是离异妈妈。她是五年前和老公在上海离婚的。离婚后的第二年,Carol带着刚满三岁的儿子被我们所从上海办公室借调到纽约办公室来。一个人来着年幼的孩子在美国生活,各种压力可想而知。虽然Carol在学生时代曾经在美国留学很多年,但刚从上海回来纽约的头两年她和儿子也遇到各种不适应,那个时候不巧儿子出现了过敏症状,对空气和事物中的很多过敏源都有反应,Carol带了儿子每周排查过敏原前前后后就排查了好几个月才结束。而她“前老公”呢,在那时候再婚了,Carol白天带儿子去诊所,晚上回家安顿好儿子后熬夜工作到差不多12点,睡觉之前抽空看了一眼微信朋友圈,第一个刷到的就是“前老公”的婚礼照片九连拍。

“呵呵。”Carol笑出了声,其中有自嘲,有反讽,有释怀。总之,她既不后悔,也没有怨恨“前老公”。毕竟是她提出的离婚,而且提了三次对方才同意来上海办手续。

Carol和前老公是校园恋情,互相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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