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他来过(1/6)
江宇轩走后,我们各自长大。萧昕薇、我、秦麟都考上了永安一中,我和萧昕薇在校外租房住。那6年里,我没有再见过他。但高三的某一天,我发高烧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中,有人来过。
小学的时光结束了,同时也带走了纯真中夹杂着酸涩的童年。
江宇轩和凌小珂被凌小珂的母亲接到了昌京市。从此以后,便再无他们的音讯。那条蝴蝶项链一直放在我的抽屉里,用一块干净的手帕包着,压在几本课本下面。偶尔翻东西时看到,我会拿出来看一看。蓝色的蝴蝶翅膀在光里依然会折射出细碎的光芒,像老槐树叶子缝隙里漏下来的碎金。然后我会把它包好,放回去。抽屉合上,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们其他人也离开瓦岗村,到镇上读初中。灵筱还留在小学,每天自己上下学,辫子扎得歪歪扭扭的,母亲说她“手笨,随她姐”。瓦岗五剑客便只剩下四剑客。当然我们还是会时常聚在一起,秦麟从县城带回来的零食,大家一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只是席间少了一个人,少了一个谁也不提的名字。
时光走得很快。快到来不及细数,中考已经结束了。
秦麟、我和萧昕薇考上了当地最好的高中—永安市一中。成绩出来那天,萧昕薇激动得在电话里嚎了半分钟,我以为她被人打了。丁小鑫考上了技术学校,他说这话的时候正在啃秦麟带回来的苹果,咔嚓咔嚓的,一点都不像没考上的人。
“我学一门自己喜欢的技术也是好的,”他嚼着苹果,含混不清地说,“我喜欢画画,所以选了室内装修与设计专业,等以后你们需要装修房子可以找我呀。”
“行,到时候给我打折。”萧昕薇说。
“不是打折,是请我吃饭。”
“你设计费够你吃一年了,还要我请?”
丁小鑫嘿嘿笑,没再说话。他选的这个专业确实是他喜欢的,从小画画就比我们强,美术老师说他“天赋好”。他成绩不是最突出的,但他的喜欢是真的喜欢,不是嘴上说说。
灵筱还在初中。我们上高中的时候,她刚升初二,每天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辫子倒是扎得越来越好了。她比我能干,至少她会做西红柿炒鸡蛋,我到了高中还只会煮方便面。直到此时,瓦岗五剑客便真正解散了。秦麟的“嫔妃”们早就不联系了,那些“丞相”“宰相”们也都各奔东西,偶尔在村口遇到,点点头,寒暄两句,然后各自走开。不是生分了,是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