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间的暴力拆迁(2/4)
拆迁。现在的拆迁大多跟房地产开发有关,而清朝的拆迁则名目繁多,有的是为了修造行宫,有的是为了修造陵寝,有的是为了拓宽城墙,有的是为了拓宽河道,有的是为了把汉人赶走,让满人和蒙古人安插下来。清朝前期近半个世纪都没有停息的“圈地运动”,就是一场超大规模的拆迁,通过这场拆迁,清廷成功地清空了整个北京内城,以及华北平原上成千上万所村庄,使得几十万旗人一文钱不花就拥有了现成的房子和大片的土地。这篇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两场灭绝人性的拆迁,却跟以上所有的拆迁都不一样,它们完全是出于军事目的。
出于什么样的军事目的呢?消灭南明,消灭郑成功。您知道,清朝建立后几十年,南明小朝廷一直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活动,试图赶走满清,恢复大明。而在南明的所有军事力量当中,郑成功的部队是最有战斗力的,郑成功先在厦门和金门两岛活动,后来又割据了台湾,对满清统治构成极大威胁。
无论是郑成功盘踞厦门和金门的时候,还是他割据台湾以后,都需要经常向沿海居民购买粮食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为了消灭郑成功,清廷想出了这么一招儿:把沿海居民迁往内地,把沿海所有的庄稼、树木、房屋统统毁掉,让郑成功和南明军队在陆地上找不到补给品,断绝他们的生命线。这招儿叫做“坚壁清野”,后来日军侵我中华的时候也用过。
朝廷要坚壁清野,老百姓却不想被拆迁。第一,故土难离,世代生活过的土地和家园,不是说扔掉就忍心扔掉的。第二,沿海居民早已习惯了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捕鱼、晒盐、开垦沙田,或者百十号人乘一大船远赴东南诸国做外贸,虽然不是人人富裕,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一迁入内地,首先就得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第三,拆迁得有补偿,得有生活保证,至少得保证拆迁对象在拆迁之后所过的日子不能比拆迁之前要差,而清廷为了节省经费,在绝大多数地方进行的拆迁都是没有补偿的,即使有,也低得可怜(譬如顺治年间逼迁北京内城的汉人居民,每间房只给4两银子,按购买力折合人民币仅有几千块钱),而且还要经过各级官僚的层层克扣,在这种情况下,再“爱国”的老百姓,再希望“收复台湾”的拆迁对象,也会对拆迁有意见。
老百姓不愿搬迁,清廷就采取武力手段,一个字:杀。清朝初年著名学者黄宗羲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