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东北」

第34章 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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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90年代(1/7)

1995年,是“双耀鞋厂”的巅峰时期。

虽然之前的军勾子没少卖,但是男人的购买力毕竟有限,而且用金光耀老客户的话来说:

“你家这鞋整的太结实了,咋穿不坏,还咋卖了?”

所以,买过“双耀鞋厂”的军勾子的,一般3-5年都不用再买新的了。金光耀时不时地还得去大城市寻摸寻摸,找找新潮的鞋款,带回来研究。

借着这个名义,金光耀也算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但就只是中国最大的城市北京,还没去过。所以今年,金光耀早早就开始谋划了,他这次想带着白小双出去见见世面。

正好白小双三哥家的大姑娘翠翠,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跟着白小双学剪皮料,活儿基本都能拿下来了;白小双四哥家的双胞胎老大白学文,学习学不进去,早早跟着他爸学瓦匠活,但是天下哪有老爹不心疼儿子的,没让他干多长时间,也给整到白小双的鞋厂去了。

毕竟是自己人,金光耀把自己给鞋喷漆那一摊活儿,传授给他了。

在那个年代,不用面朝黑土,背朝天,不用下井挖煤,能干得起做鞋的活儿,那都算是有点档次的。

所以,金光耀在白家来说,那也是个“大人物”一样的存在。

白小双的四哥是个热情好客的敞亮人,基本年年猪圈里都得养两三头小猪,即使是年岁不好,养的猪都得病死了,他就是上别人家买去,也得赶在腊月里杀一头猪。

杀猪的那天,白老四是必定要把金光耀请去的。以前刚结婚那时候,金光耀面子矮,每次去总是不好意思多吃的,吃一碗就要撂筷子。但是偏偏,白老四和媳妇俩都是热情得不得了的人,没等你碗撂在桌子上,白老四必定接过饭碗,从饭盆里,又挖上一大勺子的饭。也不管别人嫌弃不嫌弃,爱吃不爱吃的,甩着筷头子,把酸菜里的大肥肉片子,就往饭碗里摞,直到摞到不能再高了,才大大咧咧地说:

“吃吃吃,挑肥的吃,管够!可千万别装假,都自己家人!”

白老四是个会吃的人,他养的笨猪,专门喂自己家苞米打的苞米面,有时候年头久了,喂到300来斤,杀猪的时候,一刀子进去,都不见红,全是肥膘子。

东北的腊月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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