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6章 大儒的“仁”与卫渊的“律”(3/10)
“嘶——”人群中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
许多学子脸色发白,看着阿福那条扭曲的断腿,眼神震动。
崔明的瞳孔骤然收缩,扶在膝上的手指微微颤抖。
“阿福的祖母,就在他被打断腿的第三天,冻饿而死。”卫渊的目光从阿福身上移开,重新落回崔明脸上,“崔公,你熟读圣贤书,以‘仁’为本。现在,请你用你的‘德’,用你的‘仁恕之道’,现场治愈阿福这条断腿。只要你能让他重新站起来,像正常孩童一样奔跑,我卫渊,立刻解散甲字队,废除《白鹭律》中所有严苛条款,上表请罪,从此只谈仁德,不言律法。”
死寂。
绝对的死寂。
只有阿福压抑的、带着痛楚的喘息声,和风吹过碑文的呜咽。
崔明的嘴唇翕动着,脸色从涨红迅速转为灰白。
他看着阿福那扭曲的腿,看着那孩子眼中因听到“站起来”、“奔跑”而瞬间亮起又迅速熄灭的微弱光芒,圣贤书中的万千道理,此刻竟无一字一句能化作血肉,接续那断骨。
他张了张嘴,最终,只发出一声近乎呜咽的、极其干涩的喉音。
卫渊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难堪。
他转身,从陈盛手中接过一卷厚厚的纸册,展开。
纸页在风中哗啦作响。
“崔公说不出口,我来告诉你,《白鹭律》如何处理此事。”他的声音陡然拔高,清晰有力,传遍四方,“《白鹭律·刑律篇》:故意伤害他人致残,依伤残等级,主犯斩首,从犯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白鹭律·民事篇》:受害者及其直系亲属,有权向加害方及其所属家族、宗族提起‘强制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终身抚恤金(按当地壮劳力年均收入的三倍计算)、全部医疗耗材费用、因伤残导致的预期收入损失赔偿!《白鹭律·宗族责任篇》:若加害行为系执行所谓‘家法’、‘族规’,则该宗族族长、相关管事,与加害者同罪!涉事宗族,官府有权强制解散,其公产优先用于赔偿受害者!”
他每说一条,便用手指重重弹一下纸页,发出清脆的响声,如同鞭子抽打在空气里。
“阿福的情况,”卫渊看向孩子,语气稍稍缓和,但逻辑依旧冰冷清晰,“其父之死,其母之冤,其祖母之亡,其自身之残,皆系柳家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依律,柳家主犯(已伏诛)罪无可赦,从犯已缉拿归案,等待审判。柳家被查抄之财产,将按上述条款,优先核算,赔偿给阿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