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6章 大儒的“仁”与卫渊的“律”(4/10)
!他将得到足以让他余生无忧的银钱,得到官府出面安排的、最好的骨科郎中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得到律院保证的、进入官办‘慈幼庄’或‘蒙学’接受教育、学习技艺的权利!”
卫渊合上纸册,目光如电,扫过崔明,扫过所有学子。
“这,不是施舍,是赔偿!是柳家欠他的,必须还的!这,不是人治的‘仁慈’,是法治的‘公义’!冰冷吗?条文冰冷!但条文能切切实实地让阿福这样的孩子,在被打断腿、家破人亡之后,还能有一条活路,还能有尊严地活下去,而不是跪在这里,祈求哪个青天大老爷偶然的‘仁心’发现!”
“崔公,你的‘仁’,需要圣人,需要清官,需要无数偶然的善意堆积。而我的‘律’,只需要它自己,铁面无私,逻辑闭环,一视同仁!告诉我,哪一种,更能让天下千千万万的阿福,睡得着觉,活得下去?”
崔明身体晃了晃,以手撑地,才勉强稳住。
他身后的学子们,许多人已经低下了头,不敢再看阿福,也不敢看崔明那瞬间苍老了十岁的面容。
碑文冰冷,现实滚烫,道理在残酷的对比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然而,崔明毕竟是崔明。
他深吸一口气,强自镇定,眼中重新凝聚起一股不服输的光芒:“律法可定赏罚,可断是非,但人心教化,岂是条文能尽?同一罪行,情有可原者与穷凶极恶者,岂能同罚?律法刚硬,失之仁柔,易生暴戾!卫统帅,你口口声声‘公平’,但这世间,何来绝对之公平?你又如何保证,你的律法,不会因执法者之私心、因案情之曲折,而产生新的不公?”
这是最后的堡垒,是儒家“人治”相对于早期“法治”最核心的质疑——灵活性、差异性与教化作用。
卫渊似乎就在等他这句话。
“崔公问得好。”他击掌两下,“那么,今日便在这碑林之前,请崔公与全城父老,共同见证一场‘实验’。陈盛,准备‘盲审’。”
“是!”
早就候在一旁的陈盛立刻指挥亲兵,抬上三张简陋的木案,呈品字形摆在空地中央。
一张给崔明,一张给阿证,一张则放着卷宗。
卫渊自己退到一旁,如同一个冷眼旁观的记录者。
“这里有三份案卷,”卫渊扬声道,“皆为‘盗窃案’。但所有能标识犯人身份、背景、动机的具体信息——姓名、籍贯、年龄、相貌、被盗物品详情、犯人自述缘由——全部已被墨笔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