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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嫡后嗣续,祭祀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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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嫡后嗣续,祭祀烝尝(4/8)

所谓“嫡后嗣续”,实则由两个相互并列的词汇所构成,分别是“嫡后”以及“嗣续”。其中,“后”这个字在此处被用作动词,其含义乃是延续后代之意。此句话所传达的核心要义便是子孙能够一代又一代地传递下去,连绵不绝,持续传承。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传承并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生育子女这般简单之事,它更为关键之处在于整个家族传统与家族文化的源源不断地传承及蓬勃发展。因此,可以说这一句话着重强调了要使得一个家族无论在人口数量方面还是在传承脉络方面都得以长久地延续下去。

“祭”,会意字,始见于甲骨文。甲骨文中早期字形左边是一块鲜肉,肉上还有血水流出,右边是一个又(指手)。两相会意,表示手拿着肉在祭祀。可能是考虑到这样的会意并不准确,晚期甲骨文在其下增加了一个祭台“示”,代表神主,更加突出祭祀神灵之意;并将“肉”旁变为“口”形。西周金文承袭甲骨文晚期的写法,但将“肉”旁变为“月”形;“又”旁有时写作“攴”或“殳”,这是古文字表意偏旁可互换的缘故。“祭”本义是向神灵、祖上献上供品,并举行仪式,表示崇敬、祈求保佑的意思。《说文解字》:“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反映了古人通过奉献祭品来与神灵、祖先沟通,希望得到庇佑的行为和心理。

由于祭祀时需要进献牲畜等祭品,所以“祭”引申出杀的意思。《礼记月令》:“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在古典神话小说等语境中,还引申为使用法宝,不过此义相对较少见,如一些仙侠小说中可能会出现“祭起法宝”的说法。

“祀”,形声字,始见于甲骨文。在甲骨文中其字形从示,巳声;“示”代表祭台神主,“巳”像未成形的胎儿或人低头的动作,整体表示人在祭台前进行祭祀;本义是指永久祭祀。《说文解字》:“祀,祭无已也。”徐锴系传:“《老子》曰:‘子孙祭祀不辍’是也。”曶鼎:“曶其万(年)用祀。”其强调的是祭祀活动的连续性和持久性,体现了古人希望通过不断地祭祀来与神灵、祖先保持沟通,以获得庇佑。后来引申后来引申为对神鬼、先祖等所举行的各种祭礼。《尚书·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甲骨文《殷契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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