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枷锁之囚牢」

第88章 帝怒不常,下土是震;使民前知,是役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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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帝怒不常,下土是震;使民前知,是役於民(3/10)

人类变得道德的一切手段,从根本上说都是不道德的’,描述的就是这样一种现象;

这是一种什么现象呢,我之前接到过一例案件咨询,是这样的:一位老人,他的儿子是做油漆工的,因为没有钱供他上大学,就让他学了一门手艺,两年前独自一人到一线城市去打工;

一天深夜,他儿子骑着自行车,带着做油漆工必备的工具,铁桶和毛笔,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正往家赶,在半路上突然被几个巡逻的警察二话不说地抓了起来,没来得及反应、更来不及申辩,就直接被关进了监房;

过了20多天之后,事情总算是弄清了,事实证明他的儿子是被冤枉的,只是因为在深夜,他儿子衣着破烂,脸色黢黑,手上还带着工具,就被巡逻的警察误以为是犯罪分子,直接被抓了起来;

可是,后来,虽然自己儿子的清白得到了证明,人也放了出来,但他儿子的手指却受了重伤,而且精神也彻底崩溃,成了疯子。我们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来到大城市,努力通过自己的劳动寻求希望、身心健康的年轻人,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深陷囹圄,没有任何反抗、任何辩解的机会,最终的结果就是成了一个废人;

老人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告他们吗?我问他要告谁,他说要告那两名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就直接抓人的警察,他们也太不道德了,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我儿子作为一名合法的打工者,仅仅因为穿着寒碜就会被怀疑为嫌疑分子?

在这座城市里,又有多少开着豪车、西装革却暗地里做着违法勾当的有钱人就能理所当然地避免这样的‘天灾人祸’,甚至还能在人前风风光光的、恬不知耻的备受人们尊敬?

难道我们的法律中有‘以衣着和相貌’这样的定罪原则吗是什么让这两名警察就这么肆无忌惮的、不管不顾的使用手上的法律和身上的这身警服无所欲为?

我跟我的被告人说过历史上改变人类思维最深刻的伟大的哲学家里的另外一位名叫亚里士多德的人,他曾说过的额一句话:放纵自己的欲望是最大的祸害,谈论别人的隐私是最大的罪恶,不知自己过失是最大的病痛;

这句话也送给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司法流程中的人,真正的法律准则不在法律条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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