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原罪执念」

第二十二章 公开真相,全车厢乘客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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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公开真相,全车厢乘客致歉(1/6)

清晨五点半,青山公墓的管理员老周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从值班室的折叠床上拽起来。打电话的是孟哲,语气客气但不容拒绝,说专案组需要紧急调阅一份1997年前后的墓葬记录,墓主姓名苏婉,安葬时间应该在1997年3月至4月之间。老周披着军大衣打开档案室的铁皮柜,翻了一刻钟,回电话说查到了——苏婉的墓确实在公墓东南坡,但安葬时间不是1997年,而是1996年12月7日,也就是公交坠河后的第三天。

徐逸凡接到孟哲转来的这个消息时,正开车穿过青山北路凌晨空旷的街道。他把车靠边停在路灯下,熄了火,在驾驶座上安静地坐了大概两分钟。1996年12月7日。公交坠河是12月4日,母亲在坠河后第三天就被安葬了。这意味着她没有在坠河后活过三个月——她在坠河当天或者次日就死了。他不是在她死后三个月才出生的,他出生在她死之前。他的真实出生年份是1996年,不是1997年。母亲怀着他上了那辆公交车,然后在坠河后被人从河里捞出来,送到医院,在死之前生下了他——或者在打捞之前就已经分娩了。他今年不是二十六岁,是二十八岁。这个错误不是别人的失误造成的,是他父亲刻意修改了他的出生记录,在户籍系统里把他写成了1997年3月出生,晚了整整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差足够让任何人——包括他自己——永远无法把他的出生和那辆沉入河底的公交车直接联系在一起。

他把额头抵在方向盘上,闭着眼睛数自己的呼吸。数到第三十下的时候,手机又震了。还是孟哲,这次发的不是文字,而是一张图片——苏婉墓碑的照片。老周用手机拍的,闪光灯在青石碑面上反射出刺眼的白斑,但碑文仍然可辨:“先妣苏婉之墓。子徐逸凡立。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七日。”碑是他立的。他那时候刚出生,不可能自己去刻碑立碑——是他父亲以他的名义立的。但碑上的落款不是“夫徐致远立”,而是“子徐逸凡立”。父亲没有在这块碑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他把妻子埋在青山公墓东南坡最安静的那个角落里,用刚出生的儿子的名字立了碑,然后在碑旁边给自己买了一块空地。他在空地上等了二十八年,等儿子自己找过来。

徐逸凡把车重新发动,继续朝城北开。他原计划今天上午去李雪家跟进遗骸提取的最后收尾工作,但老周那条消息让他改变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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